《寄皓公堂头同参》元代 : 耶律楚材 时间: 2025-05-09 04:34:53 由 管理员 分享 管理员 2025-05-09 04:34:53 摘要: 皓公闻道住南宫,笑写新诗托去鸿。准备金桃三百颗,因风寄与老髯公。…… 皓公闻道住南宫,笑写新诗托去鸿。准备金桃三百颗,因风寄与老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