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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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优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一、总则……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优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为加强我校对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校突发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灾害,维护学校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三)学校内发生的以下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2、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3、特大火灾事故;

  4、特大教学事故:尤其是电子电器室、电脑室、汽摩运用与维修工场发生的事故;

  5、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四)各部门在学校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组长:黄恩明

  2、副组长:覃海富、丁家平、苏振通、张双才

  3、成员:黄汉军、刘震标、黄超美、朱家华、周玉秋、韦忠厚、樊干灵

  4、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置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

  2、学生科负责报警,学校办公室负责联络各有关部门。

  3、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4、授权成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

  特大火灾事故、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特大急性中毒事故和其它事故指挥长由黄恩明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覃海富担任。

  5、检查督促学校办公室、财务室、学生科、校医室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教学生活秩序的工作。

  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各有关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分析,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犯罪责任;对在事故抢险救灾中,有立功表现的人员给予奖励。

  7、总结事件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三)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长)职责

  1、现场指挥部职责

  (1)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

  2、现场指挥长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灾部门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方案,制定具体抢救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组织划定事故现场范围,按各自的职责执行预案,实行必要的警戒。

  (3)负责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迅速将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县教育局(或相关部门)以及城关派出所,并打110或119报警。

  (四)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五)报告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六)报告事故原因、性质、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有效监测和应对各类突发储粮安全事件,保证储备粮储存安全,质量良好,保护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沙井粮库急状态下,对所保管的粮食在储藏期间出现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库主任统一领导下,储粮安全事故处置应急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储粮应急职责负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建立科学的储粮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对储粮跟踪监测,出现应急前兆及时预报,提前作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储粮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应对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有效控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由粮库主任为组长,分管仓储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储运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储粮安全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粮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库储粮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储粮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库区内的储粮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储粮监测预警系统,科学监测和分析储粮情况,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出现储粮应急状态时,由粮库主任同意,启动本库储粮应急预案,同时将其应急状况上报公司。粮库各部门要按照储粮安全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组织开展储粮应急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2、储运科:负责所需的生产资料和保护装置,负责加强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生产安全进程和动态。

  3、保卫组:负责消防设备的供应与维护,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消防沙池含沙是否充足,禁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库区,每天24小时加强巡逻,维护库区生产安全秩序。

  (四)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本库储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在本预案启动条件下,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储运科,办公室主任由黄海军付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储运科和办公室抽调人员。一旦发生储粮应急响应则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职责是:

  1、贯彻落实库储粮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储粮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库储粮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综合有关应急状态信息,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承办相关会议。

  三、应急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要马上向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较大自然灾害。

  2、粮食发热霉变、浸水、起火,粮食的出入库,运输,盗窃和其他突发事件等方面。

  3、粮食熏蒸期间发生起火、爆炸,工人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故事件。

  四、储粮安全应急保障

  (一)粮油应急保障进入储粮安全应急状态后,有关部门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储粮发热霉变备有单管风机、离心风机,翻粮堆工人,晒场,浸水备有编织袋、沙子、薄膜,起火备有灭火器、沙子、消防栓,粮食环流熏蒸期间具有备用电源,粮食出入库、运输由保管员全程监督,发生盗窃由保卫人员制止,严重的上报派出所,有涉及人员伤害的第一时间进行抢救。

  (二)应急通信保障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互相持有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更新,保证通信畅通。

  (三)应急培训和演练参与储粮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出现储粮安全事故时,储粮应急指挥部立即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确认出现县粮油应急状态时,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启动本储粮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安排部署应急工作。

  (二)应急终止储粮安全应急状态消除后,应急指挥部要库领导提出终止实施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公布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 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 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d)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如可能伴随的后果,应考虑的相应缓解措施,以减少与控制其造成的环境影响;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 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 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 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 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 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 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为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突发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及时、科学、规范、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确保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及时、科学、规范、有效控制和处理,尽最大可能降低师生生命健康损失,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保卫、学工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⑴全面负责学校突发食品卫生事故的组织领导;

  ⑵确定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的各项重大决定;

  ⑶领导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病重伤员的救治与处理;

  ⑷负责处理事故相关部门的协调;

  ⑸负责与事故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衔接与沟通;

  ⑹负责处理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相关善后事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由学校主要领导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并做好相关应急处理安排;

  3、根据食品安全卫生事故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教育及卫生管理部门。

  四、应急处理措施

  1、一旦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积极组织人员、经费投入应急抢救工作,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紧张有序、有效进行;

  3、积极配合组织抢救治疗病员,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并配合医院妥善处理病员;

  4、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向地方和上级教育卫生管理部门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症状、人数。如怀疑人为投毒,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事故发生后应注意学校的稳定,要严格控制信息发布渠道和口径,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做好与师生及病员家属的沟通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6、保护好现场,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对引起食品卫生安全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样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7、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人员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潲桶内的食物应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8、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五、责任追究

  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事故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公司特别要强化事故隐患整改,从工作上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预案化、规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司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公司从思想、预案、纪律、作风、隐患、措施和整改来执行工作,做到严把三关和一加强。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管理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和安全责任预案的监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危及安全行车的不良现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一、切实增强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党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司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车流的汇集地,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货运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切实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

  3、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超载行为。

  4、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预案、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预案、危险货物凭证运输预案等各项安全管理预案,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2、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预案。

  四、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预案,加强营运车辆的例保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定期检测,对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责成车辆实际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时予以更新。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安全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要利用典型运输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预案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运输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

  七、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重要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严格监督并强制驾驶员办理从业上岗证。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向驾驶员大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司机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相关条款。

  八、杜绝车辆严重超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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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员工对公司管理预案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

  (九).商场保洁管理预案及岗位职责是什么

  (十).保安公司考勤管理预案主要包括哪些

  督促驾驶员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营运,以正当手段争揽货源,不从事倒卖货源的`违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人货混载,严禁本公司货运车辆经营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

  九、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广州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维护

  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到车容美观,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审检时,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的,强制维修合格后放行。根据由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同行业开展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将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工作。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方案 为增强学校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及时、有序、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反应,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项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小组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职 责:

  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初步判断决策和现场指挥。

  1、xx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应急条件下有关抢救、协调、指挥、联络、调度工作。突发事故发生后,xx校长负责向教育组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并指挥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指挥抢救和疏散。

  2、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要将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拨打110、119、120电话请求支援。

  3、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并火速通知班主任到位。

  4、xx老师、xx老师负责救人,xx校长负责指挥,并将受伤者送往临近医院。

  5、xx和在场的`其他老师要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xx和各班主任火速赶到现场进行现场的稳定工作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保持全校教学秩序正常。

  四、预警预防机制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给教育组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

  4、同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的具体情况,迅速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

  5、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学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凡有人员伤亡的应尽快拨打120寻求医疗救护。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教育组报告。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教育组。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xx校长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全体师生的情绪,引导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六、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和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调查与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报教育组。

  5、人员善后与抚恤。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整改。事件结束后,我校将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生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学校应建立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3、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1、经常性地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知识的教育,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他们的应变能力、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的能力。

  2、预案演练: 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要重点进行火灾、水灾、地震等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全体教职工坚守岗位,依本办法执行,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使重大安全事故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师生的人事安全。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西安市临潼区(以下简称本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在发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健全机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西安临潼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类突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类分级

  根据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事故等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Ⅰ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临潼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建设局局长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建设局、区委外宣办、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电信局、区气象局、公安临潼分局、技监临潼分局、质监临潼分局、环保临潼分局、药监临潼分局、供电临潼分局等

  2.2应急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制定本区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与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的应急联动行动;向应急领导小组、区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及时上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和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

  2.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建设局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参与组织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行动。

  区外宣办

  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区安监局

  指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组织建筑工地的定期检查;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传教育。

  区交通局

  负责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现场区域交通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抢险救援车辆有序通行并协助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组织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

  区卫生局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区财政局

  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及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奖惩工作。

  区发改委

  负责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区监察局

  监督检查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有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区民政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灾施工人员及周围群众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保险理赔相关工作。

  区电信局

  负责协调相关通信部门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通讯设施,及时恢复通信畅通。

  区气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灾情预报;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决策保障。

  公安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查处工作;参与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的救援抢险行动。

  技监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处置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

  质监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环保临潼分局

  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供电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相关电力部门保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药监临潼分局

  组织协调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建筑工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3.2预警级别

  根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事故预警信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

  3.3预警发布和解除

  预警信息由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 Ⅳ级响应行动

  一般(Ⅳ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指派相关管理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并报告区应急办。建设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依据建设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建设局牵头,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2 Ⅲ响应行动

  较大(Ⅲ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临潼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3 Ⅱ级响应行动

  重大(Ⅱ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和省应急办,请求启动省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4 Ⅰ级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特别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省应急办及国务院应急办,请求启动国家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2.3事发单位

  (1)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抢救受伤或被困的人员。

  (2)事发单位要随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和建设局。

  4.3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以下应急工作小组:

  4.3.1抢险救援组

  由事发单位和建设局有关人员组成。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3.2安全警戒组

  由公安临潼分局和区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组织人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3.3 专家咨询组

  由建设局邀请有关专家根据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应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措施,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建筑工地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3.4信息发布组

  由区委外宣办负责组织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以新闻发布会和听证会的形式对外发布信息。

  4.3.5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送入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4.3.6事故调查组

  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市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4.3.7善后处理组

  由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等项善后处置工作。

  4.4安全防护

  (1)抢救方案可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抢险及抢救伤员行动,并及时调查现场情况,如有施工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围观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及时与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中,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5扩大应急

  根据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态发展,若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区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时,区应急办应立即向市应急办或邻近区县应急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紧急支援。

  4.6新闻发布

  区委外宣办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4.7应急结束

  当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业已完成,伤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现场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已经消除,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结束的指令。

  5后期处置

  5.1应急恢复

  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单位人员进行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装置和人员,为恢复生产和施工做好准备。

  5.2善后处置

  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等单位会同事故单位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伤人员及其亲属,维护本区社会秩序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3保险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结束后,区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受理受灾企业和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5.4调查总结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安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办。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区应急通信网,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队伍成员通讯畅通,确保与省、市应急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

  6.2资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存储;必须按照要求提取安全专项措施费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保证救援资金和对伤亡人员的经济补偿。

  6.3医疗保障

  由区卫生局牵头,本区各主要医院配合,对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救护的相关医疗人员、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设备等。

  6.4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安临潼分局和区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应组织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本区建筑施工人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临潼区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建设局应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桌面(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形式,及时发现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7.4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教学楼内的师生,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范围,特制定本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当发生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或突发停电等需要紧急疏散教学楼内的幼儿、老师时,启动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应急疏散领导小组:xxx。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在紧急疏散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下设五个小组,现场指挥组、紧急疏散组、伤员救护组、外围控制组,通信联络组。

  (二)现场指挥组:xxx。基本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及时报告;贯彻传达应急小组命令,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程序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并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三)紧急疏散组:班主任。基本职责:在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按班级有序地撤离现。

  (四)伤员救护组:配班老师、保育员。基本职责:拨打120,与就近医院联系,并配合医生进行护理。

  (五)外围控制组:门卫、后勤人员。基本职责:维持秩序,与家长沟通。

  (六)通信联络组:xxx。基本职责:上报上级单位,24小时通信畅通。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新区建管局,市区施工企业、驻苏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对我市建筑施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贯彻执行。

  一、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苏州市建设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陶纪利局长任组长,由顾国华、邱晓翔、朱建明、姜利荣、凌鸣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安监站、质监站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安处,联系电话:0512―65211510、65211507。各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和驻苏办事处也要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公示联系电话,形成地区、单位、项目部三级救援指挥体系。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要保证通信畅通,传递信息及时,组织指挥有力,救援有条不紊。

  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凡建筑业企业资质一、二级的建筑施工单位都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具体要求:一级资质以上(含一级)的单位不少于60人,二级资质不少于40人,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类资质的单位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人数分别不少于10人和3人;救援组织的人员要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内,以架子工、木工为主,同时,配备少数电工、焊工、起重工、吊装工、瓦工及医务人员;救援组织宜以班、排组成,相对集中于某几个分公司或项目部,便于应急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救援组织成立后应逐级明确负责人。有条件的项目部也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0.5―1万平方米的项目不少于10人;1―3万平方米的项目不少于20人;3―5万平方米的项目不少于40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不少于50人;0.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应确定2――5名兼职救援人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除服从本单位领导的指挥外,特别紧急时,应服从全市统一指挥调度。

  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为了在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能以最快的速度救援遇难者,除救援人员必须佩带本工种的小型专业工具外,单位救援组织至少还应配备如下器材、设备,保证在应急时能使用:汽车、担架、急救医药箱、安全帽、钢丝绳及夹具、千斤顶、撬棒、铁锹、麻绳、麻袋、箩筐、扛棒,配置的'数量应与施工单位的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

  机械化施工企业还应在应急时提供铲车、挖掘机或相关的起重设备。

  四、制订项目应急救援预案。以下工程项目内容必须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深度≥4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

  2.悬挑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度>24米的落地式外脚手架;

  3.梁的跨度≥12米、或房屋单层空间高度≥9米、或梁的断面尺寸折算面积≥0.3米×1.2米或板的厚度≥18厘米同时跨度≥6米的模板支撑体系;

  4.塔式起重机拆、装及使用;

  5.施工现场居住人数≥20人、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临时设施的消防防火;

  6.爆破、吊装等重要危险作业工程;

  7.其它有重要危险源的工程。

  制订上述预案时,要充分考虑施工现场车辆回转通道,基坑平面人行回转通道;深基坑上、下安全垂直通道应按基坑规模确定,但不得少于2处;室内楼层上、下安全通道按在建工程高度平面单元组合等形式确定,但不得少于2处;同时,要考虑施工现场水源、电源的切断或开通;人员的紧急疏散和救援人员的集合和进出的安全通道;现场值班人员、指挥人员和报警电话。

  预案中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现场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以最简便的方式、最快的速度上报,以利应急救援、抢救遇难者。

  五、监督检查。

  从今年11月20日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作为安保体系是否健全来考核,作为企业资质年度考核的一部分,也是企业办理安全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

  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在万一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施工企业更应着眼于通过制订建筑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始终把预防和避免重特大事故放在首位。各地建设(筑)安全监督机构,要把建筑施工项目是否按规定制订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一旦出现火灾事故,能够努力做到存有计划、有步骤、精确、及时、有效率的展开灭火,并使火灾损失增加至最高程度,根据:“预防为主、防消融合”的原则,融合医院消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救火应急方案,恳请各科严格执行。

  一、重点部位的灭火应急措施

  1、病房出现火灾事故时,首先应平衡工作人员的情绪,以免出现纷乱而导致更大的损失。努力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患者、后员工”的原则。人员撤走现场和撤离物资依次展开,切莫争先恐后,相互挤迫,更无法中途堵塞地下通道,出现自杀,导致不理应的悲剧。出现火灾时病房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快速赶往现场,非政府人员灭火,并精心安排人员报警。当着火人员葬身时,切勿自杀灭火,可以将套牢、床单、窗帘或其他可以利用的绳索系牢后,把握住绳索大幅下滑至安全地点。

  病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按以下预案步骤执行:

  ①首先介绍火灾出现方位、地点、原因、燃烧物等情况。

  ②科室工作人员迅速分工,一人通知住院患者做好疏散准备,一人火速报警119,一人通知院部,急呼全院员工紧急协助。

  ③最快的速度阻断本楼层电源(楼层电源开关在中间楼梯口)

  ④稳定患者和员工的情绪,有秩序、有组织的`把患者,特别是产妇、婴儿快速疏散到安全场所。

  ⑤在有效率的时间内,起出易燃易爆的物品,例如氧气瓶、酒精等。

  ⑥在119消防队未到之前,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在分管院长或科室负责人的指挥下,充分利用院内现有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⑦在最短的时间内由分管院长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非政府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及后事工作。

  2、对配电房发生火灾事故,电工应当立即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

  3、对仓库出现的火灾事故,仓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快速阻断电源。火势向上层扩散时,掌控上层、下层布防;火势向水平扩散时,先掌控左右,后上、下布防。上下掌控,上层居多。特别注意撤离物资,并负责管理向消防部门了解物资放置的数量,有没有危险、易燃物品以及获救人员等情况。

  二、对一般防火部门的灭火应急措施

  对通常防雷部门出现火警时,距火灾事故最近的部门、人员应快速展开灭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赶往现场,非政府人员灭火,并快速报警。同时非政府不好人员整理不好关键、贵重、危险物品,搞好撤离准备工作工作。

  三、医院领导对灭火工作的应急措施

  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应快速赶往火灾事故现场,招集有关领导设立救火领导小组,介绍情况并展开适当的分工。对火灾事故实行边营救获救人员边非政府人员掌控火情,迁移和堵塞物资。向消防部门了解出现火灾的部门或病房的房屋结构、原产情况、水源、物资的危险性和获救人员的情况。

  四、如何拨打“119”火警电话

  一旦出现火灾,立即拨通“119”火警电话。报警不要惊慌失措,必须报明火灾发生地街道(青春路288号)、单位名称、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与否有人获救和获救人员数,要说清科室内有没有易燃易爆物品(例如氧气瓶、酒精等)。忍下后恳请不要着急着摆电话,等接警员流泪再摆,如他除了什么问题或存有没听确切的地方,恳请详尽知会。

  五、做好预防防患于未然

  各科必须切实做好用电安全的防患工作,各科室(岗位)必须选定人员平时搞好用电及医疗仪器性能安全检查及记录(每周一次),辨认出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汇报,并无问题及时记录在案。医院每月对记录情况展开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个人制度考核和科室年终考核挂勾。

  总之全院职工要熟悉和掌握以上内容和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抢险救灾,为降低损失而赢得时间,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为了对化工厂危险物品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危险物品包括各类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剧毒、放射性的物质。化工厂仓库是工作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危险品的要害部位,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为此,除了对仓库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还必须保障工作中工人的安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该部位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化工厂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化工厂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四、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化工厂领导人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化工厂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五、应急措施

  (一)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电工处置,并指挥工人离开现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二)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化工厂负责人及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化工厂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扑救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扑救C类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扑救D类火灾:钠和钾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生产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然后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2、当大量氯气或氨气泄漏,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离现场。受氯气轻微中毒后者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中毒较重者应吸氧;严重者如已昏迷者,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四)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1、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工人离开工厂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相关部门,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2、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然后送医院救治。

  六、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化学危险品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警110、119、120。

  七、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本预案由化工厂负责人组织落实,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法律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职责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3.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制定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落实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4、应急预案的编制

  4.1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指导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区及上级公司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4.3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同时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GB/T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4.4对单位内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4.5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4.6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4.7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公司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8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4.9新成立的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必须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

  4.10应急预案应每年修订一次。当生产工艺、危险源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急预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5、应急预案的评审

  5.1公司组织有关专家、上级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对本公司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并听取各相关方面的意见。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5.2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部门,应当另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专项评审。

  5.3应急预案评审应邀请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外,根据公司的规模,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2人。但是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4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历。欢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有关的行业协会参加。

  5.5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5.6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预案名称;

  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专家名单(签名);参会人员(签名);

  5.7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根据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公司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5.8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并修订完善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应急预案的备案

  6.1公司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必须保存上报备案的记录。

  6.2上报备案的应急预案应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6.3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应该进行分类存档。

  7、应急预案的实施

  7.1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班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7.2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应建立培训档案,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7.3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应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7.4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应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本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时,应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公司应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车间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7.5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7.6应急预案演练如果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7.7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8当事故、灾难、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同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9公司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应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8、绩效考核

  8.1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8.2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备案的,由公司给予警告处罚,并列入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

  8.3对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附则

  9.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 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 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 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 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规范、有效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 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依据《汝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预案。

  在学校食堂、生活饮水等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救急组织

  一旦发生疑似或食物中毒,应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下列组织应迅速行动,听从指挥,组织疏散,紧急抢救。

  1、报警组:校办室负责。以最快的速度,正确的方法拨打特种电话,请求紧急救援。

  急救:120 中心校:8236639 村卫生所:13243095919

  2、处置组:教导处负责,指挥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迅速对中毒学生进行救护,做好学生的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学生的惶恐心理。保持校园安全稳定。

  3、急救组:班主任负责。对受伤学生进行抢救、运送,安排车辆急送医院。并尽快掌握受伤学生的'详细情况,通知家长。

  4.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刻通知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村医务室检查,学校医务室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教育局,卫生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处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1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2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公司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约458.73平方米,现有职工13人。主要生产经营电

  泳漆、浓缩液、稳定剂、溶剂、光盘保护漆、有机添加剂等。

  2.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与人体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可能造成灼伤,发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员中毒,其蒸汽与空气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产和库存的原料、产品与高热源、强氧化剂等接触,易发生火灾爆炸。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3.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主管

  成员: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安全主管进行现场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工作组组成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成员:(略)。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略)。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成员:(略)。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略)。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成员:(略)。

  4预防与预警

  4.1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区环保局:81516124

  5应急响应

  5.1灭火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4)警戒组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6)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7)扑救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处理方案

  泄漏处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2)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5.2.2泄漏物处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通讯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组织群众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救护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3)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5.3化学品灼伤处置方案

  5.3.1化学性皮肤烧伤

  (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裤、鞋袜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

  (4)视烧伤情况送医院治疗,如有

  合并骨折、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

  5.3.2化学性眼烧伤

  (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

  (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如无冲洗设备,可把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转动眼球洗涤。

  5.4中毒处置方案

  (1)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

  (2)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则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各种应急处置技术;

  (2)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7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