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防火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防火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防火应急预案1 1、总则 为了及时有效的做……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防火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火应急预案1
1、总则
为了及时有效的做好扑救火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降低火灾造成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应急疏散。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防火应急疏散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成员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综合事务部、基层单位防火负责人2.2公司防火应急疏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督部)。
电话:
紧急电话:火警119、巡警110、救护1202.3职责
2.3.1应急疏散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防火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实施演练,做好防火应急疏散的各项准备工作;
2.3.2组长全面负责防火应急疏散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指挥防火应急疏散行动,组织火灾事故的协助调查工作,评价并完善应急预案;
2.3.4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火灾事故的报警、组织扑救、人员疏散、火灾情况的通报及事后的牵头调查处理工作;
2.3.5相关成员部门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络、机械设备的救援和疏散、伤员的急救处置及抢救、协助调查火灾事故的工作。
3、工作程序
3.1应急疏散准备
3.1.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应急疏散组织体系,制定本单位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3.1.2各单位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易引发火险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和监控;
3.1.3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及防火设施完备有效。
3.2应急响应
3.2.1一旦发生火灾险情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现场负责人并报警,单位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并简要说明情况;
3.2.2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并赶赴火灾现场;
3.2.3现场总指挥
综合分析火场情况,适时地发布行动指挥命令;
决定疏散时,负责疏散程序的执行;
负责协调各部门安全疏散的组织领导;
随时解决疏散、灭火中出现的问题;
与专业消防部门的总指挥紧密合作,提供一切方便,协助灭火;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疏散人员区域进行巡查,确定所有人员都能按指令安全疏散。
3.3应急措施
3.3.1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急小组,应立即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火灾事
故中的伤员按不同伤情进行现场急救;
3.3.2组织车辆对伤情较重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3.3组织现场救护时,应及时协调相关人员和部门,疏导现场通道,保证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3.4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火灾第一现场,并派专人进行警戒,等待专业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4、纠正与完善
4.1火灾事故单位应对防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
4.2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单位的应急疏散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公司防火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火灾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防火应急疏散预案由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解释。
5.2本防火应急疏散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防火应急预案2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森林防火条例>
一、指导思想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镇委、镇政府和镇林业站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火,有效防火,科学扑火的原则,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充分做好应急扑火的物资储备、扑火队伍、组织指挥三方面准备。减少森林火灾,防止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各乡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的防火工作,由村委负总责。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同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包片副职、包村下乡干部和包区域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按照“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林业站、村委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指挥扑救系统,实施各级应急扑火预案。
三、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一)火灾管辖
凡发生森林火灾事件,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属地管辖,在镇林业站的领导下,由各村护林防火员组织扑救。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镇林业站要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镇领导报告。由镇政府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发生在林场中一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镇域内南罗线所有公益林一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二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过火面积超过二公顷以上尚未控制明火的森林火灾:
5.发生人员伤亡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6.集体林地发生面积一公顷、荒山面积二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由所在护林员及村委组织专业队伍直接扑救。
(二)应急处理程序
1.镇林业站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镇领导报告,并向临近村委做预警通报。
2.镇林业站根据领导的指示,立即通知所有护林员和各村委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情拟定扑救方案。
3.镇林业站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由镇领导批准后立即向火灾发生村委下达执行命令。
4.发现火情,镇林业站、护林人员除保留1—2名看守和值班领导外,其余人员必须火速赶往火场进行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扑火救灾工作。
5.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6.各村委护林员必须做好本村委护林防火工作,处理好本村委护林防火工作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和瞒报。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扑火力量组成
森林火灾的扑救,本着以村委应急队为主进行。我镇的扑火力量分为两个梯队。统一由镇林业站调动指挥。
第一梯队为森林防火护林员。凡发现火灾,镇林业站要立即调集护林人员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为镇政府临时组织的20人扑火专业队。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实施
1.快速反应,指挥到位
镇林业站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快速反应,并立即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各支部、村委靠前指挥到位,并将火场情况随时报告镇领导。
2.组织物资,做好保障
所在村委负责,按照“前指”的命令,及时组织供应扑火工具和设备,保障前方扑火需求。后勤保障分为扑火物资保障和食品物资供应,由“前指”统一协调解决。
3.增派队伍,确保力度
根据火场的实际情况,由镇林业站协调跨村委。分梯队调动扑火力量。接到扑火命令的扑火队,应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同时要立即通知后备队伍,随时准备奔赴火灾现场参与战斗。在完成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
4.通讯畅通,预警及时
镇林业站与镇各通讯网络要紧密配合,通讯网络要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保证村委与镇林业站、火场指挥前线通讯畅通无阻。在火险期间,各有关村委要派专人专车坚持24小时值班,一有情况立即出发。
5.维持秩序,以人为本
派出所要派人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保障火场人员、物质、食品等供应的交通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同时也要保证灾人民群众的快速、安全、有序撤离,避免发生灾害。
6.调查取证,处分得当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派出所要立即开展火灾调查,对重大案件要全力以赴协助处理好,并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7.安抚死伤,评估损失
火灾发生地村委会同镇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抚恤工作。同时要配合火灾发生地的村委或镇林业站协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评估森林资源损失。
8.总结汇报,吸取教训
要求在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汇总所有材料上报。火灾发生村委形成书面材料报告镇林业站。各村委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针对扑火预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意见。
五、应急预案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村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积极参加镇林业站组织的演练活动。
(二)宣传培训
各村委要充分利用写标语、贴公告、办讲座、抓典型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用火事件,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警示一批群众,确保一方平安。争取在全镇范围能形成群防群治良好的氛围。
(三)奖罚并行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村委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镇司法所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家、省和吕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指导全镇各村委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镇林业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2.各村委应急预案
各村委要制定本辖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经镇林业站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林业站存档备案。
防火应急预案3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能够积极应对和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火灾事故救援工作,保证消防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防止火灾事故扩大或恶化,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
3.职责分工:
3.1为加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经理部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生产经理
组员:总工程师、经营经理、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物资供应部、经营预算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室人员。
3.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2.1根据火灾事故及险情性质,下达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命令,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2.2指挥事发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及配合,负责落实和完成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3.2.3调配现场火灾应急所需的人、财、物。
3.2.4组织或联系有关部室、专家对事发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3.2.5制定完善现场火灾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2.6做好稳定施工作业人员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2.7适时将火灾事故概况、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上级部室汇报,通报所属各单位和向外界公布。
3.2.8组织应急救援过程及结果的`评估,制定复工方案。
3.3下设通信联络组、技术支持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消防保安组、医疗救护组。
通信联络组组长:经营经理
技术专家组组长:总工程师
抢险救援组组长:安全生产部长
物资供应组组长:物资供应部长
消防保安组组长:劳务实名制专员
医疗救护组组长:办公室主任
3.4应急工作组职责
3.4.1通信联络组
3.4.1.1负责收集、分析和传递火灾现场信息,确保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公司以及外部联系畅通;
3.4.1.2负责组织对火灾事发现场的拍照、摄像工作;
3.4.1.3维护现场通信系统的畅通;负责对外界的信息发布和报道;火灾事故扩大应急后,负责向周边居民、社区的对外信息公告。
3.4.2技术专家组
3.4.2.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火灾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4.2.2指导火灾应急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及完善;
3.4.2.3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技术资料;
3.4.2.4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应急结果的评估及复工方案。
3.4.3抢险救援组
3.4.3.1实施抢险救援应急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员抢救、工程抢险、事态控制、清理事故现场和消除事故隐患);
3.4.3.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4.3.3负责抢险救援现场的安全防护,防止二次及衍生事故的发生;
3.4.3.4抢险救援结束后,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4.4后勤保障组
3.4.4.1提供必须的抢险救援物资及设备;
3.4.4.2保证现场救援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3.4.4.3在事发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
3.4.4.4负责与外部医疗、公安、救援等机构的联系协调,在专业医护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护理;
3.4.4.5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现场人员稳定工作。
4.管理要求:
4.1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4.2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
4.2.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方位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4.3.2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的要求进行编制。
4.3.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需要。
4.3.4公司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火灾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4.3.5在火灾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4.3.6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并进行备案管理。
4.4存在重大危险源工程的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4.5建立预警支持系统。公司、工程项目部在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利用监测技术、预警装置、各工程调度值班固定电话或各级负责人员移动电话,建立相关技术、通讯支持平台,保证预警准确,反应灵敏。
4.6火灾应急响应
4.6.1火灾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就近及时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实施救援。
4.6.2公司领导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4.6.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现场救护。
4.6.4发生火灾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4.6.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4.7事故调查、统计、报告
4.7.1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国务院75号令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劳动部的现行有关规定、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4.7.2事故的统计
4.7.2.1无论发生任何事故,则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分类统计。
4.7.2.2填写统计报表分为:本企业职工、非本企业人员和分包单位人员。
4.13事故报告
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准确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及时上报公司。
5.引用文件
5.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5.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
5.3公司及各项目应急预案。
防火应急预案4
1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万山海岛电力所(以下简称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火灾报警接警的程序、应急疏散的措施、扑救的程序和措施、监督检查和奖惩、宣传、培训和演习等。
本预案适用于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海岛微电网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年5月《电力行业典型消防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xx年11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广东集团有限公司《突发重大事件总体应急方案》
广东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
3定义
火灾——因火燃烧造成的灾害事故
4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4.1防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生产经营部经理姚绍军
副组长:万山海岛电力所所长张斌
成员:海岛运维部主任刘维斌、卓玲、江海舰
4.2领导小组职责
4.2.1负责“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4.2.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4.2.3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防火灾事故的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2.4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4.2.5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4.2.6向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2.7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4.3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4.3.1组长在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向公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相关资源的协调;
4.3.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当组长不在现场时行使组长的消防职责,直接指挥灭火、防爆和救援工作,具体负责生产场所的现场指挥;
4.3.3海岛运维部主任协助指挥生产现场灭火救灾工作,负责人员的调配、现场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4.3.4海岛运维部主任协主要负责各队之间的联络及对外联系的通讯任务和负责抢险抢救物资的供应;
4.3.5后勤管理员协助指挥做好事故报警;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4.3.6安监主管负责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任务;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清洗、监测工作;负责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4.3.7应急领导工作小组联系方式(附表1)
4.3.8抢险抢修队及其他队员名单(附表2)
4.3.9海岛有关社会救援单位通讯录(附表3)
5救援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队伍是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担负本公司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救援及处置。救援队伍组成人数要求及任务分工如下:
5.1抢险抢修队,由各海岛运维部主任组建,共17人;负责人张斌,主要由海岛微电网运维班组人员组成;担负参与抢险任务。(人员名单见附表二)
5.2医疗救护队由后勤及维护人员组成;负责人是后勤管理员;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任务。
5.3联络队通讯人员组成: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讯任务。
5.4保安队由安全主管和维护人员组成;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任务。
6员工和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6.1贯彻执行《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模范遵守安全防火各项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
6.2保护公司公共财产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发现火情及时报告,自觉参与灭火工作;
6.3积极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演习,熟悉和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懂得各类火灾的扑救要领和技术;
6.4熟悉本公司的防火区域,重点防火部位以及消防设施的布置;
6.5听到火灾信号(消息)立即奔赴火灾现场,服从指挥,临危不惧,迅速扑灭火灾。
7火灾后期处置人员职责
7.1抢险抢修队负责人应负责灭火物资的准备,在火灾扑灭后应检查现场,确保无残留火种,并组织人力做好预防死灰复燃措施。
7.2安监主管根据火灾或爆炸事故情况,收集原始资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对火灾损失进行初步评估,建立事故档案,并按《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要求如实上报事故情况。
7.3兼职环保专责根据火灾对环境的影响情况,报告公司综合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8.1当生产区域、风机等场所发生较大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并立即报告海值班负责人;并将火灾的时间、地点、原因、燃烧物、火势等情况报告清楚;
8.2当变电站综合楼、场区等场所发生较大火灾,应立即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并立即报告海岛值班负责人,并将火灾的时间、地点、原因、燃烧物、火势等情况报告清楚;
8.3当风机附近发生火灾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报告海岛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报告防火灾领导小组领导,并迅速组织抢险抢修队员进行灭火;
8.4当发生较大火灾需要请求专业消防人员救援时,现场指挥人员应及时拨打社会救援单位电话(附表3),将火灾的时间、地点、原因、燃烧物、火势等情况报告清楚。
9应急疏散措施
9.1当火势较大或火情较为复杂且人员较多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沿着疏散安全通道迅速疏散。如:变电站发生火灾时,由运行当值值长组织疏散。办公楼发生火灾时,由灭火人员组织疏散。(疏散时,所有人员必须沿着消防安全通道疏散);
9.2当火灾可能危及重要部位时,应用主要力量保护,堵截火势蔓延,如果火灾可能危及重要物品时,能够转移的应组织力量及时转移;
9.3当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灭火小组领导应说明火灾情况,并为他提供有利条件;如指挥义务消防队协助排除消防通道堵塞,提供灭火器材,告知消防栓安装的地点等。
10火灾扑救的程序和措施
10.1监控室、变电站的变压器、柴油机房、仓库、综合楼、风机附近等发生火苗时,现场人员或发现火灾人员应当迅速在第一时间内用配备的灭火器把火扑灭,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10.2如遇第一时间内(短时间内)不能扑救时,必须在进行扑救的同时,迅速告知灭火小组领导或防火区域责任人,并把火灾地点,火灾情况,燃烧物等情况及报警人姓名说清楚;并由海岛运维部组织抢险抢修队员进行扑救;
10.3当变电站电气设备失火时,应立即报告海岛值班负责人,并由他报告有关领导,迅速将该设备与带电部分断开,并采取紧急隔离措施,在熟悉带电设备的人员的指挥下进行灭火。
10.3.1当发电机失火时,为了迅速限制火势发展,应迅速停机,并用备用的干粉灭火器灭火,但不得使用沙子和泡沫灭火器。
10.3.2对运行中的电动机发生燃烧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通风口,用备用灭火器灭火;
10.3.3监控室或计算机室发生失火时,当值人员应迅速关闭门窗,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10.3.4当变电站变压器发生初燃烧时,应迅速将变压器油排出,排油后使用消防水进行灭火;当流在地面上的油着火时,应立即使用消防干沙灭火;
10.3.5场内站用变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关闭通风口,并用现场的灭火器灭火;
10.3.6当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该迅速穿戴防毒面具,立即用备用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10.3.7当员工食堂发生初燃烧时,按照《食堂火灾现场处置方案》实施。
11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1.1当发生火灾时,救护小组人员应迅速准备交通车辆、救护药品和担架等;
11.2当火灾现场出现人员伤亡时,应体现以人为本,首先组织力量救人,然后再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11.3当发生人员窒息时,现场人员应迅速进行抢救;当火灾现场发生人身伤亡时,应马上送海岛医务室或由救护小组联系当地急救中心迅速进行救护(医疗急救电话见附表3)。
12监督检查及奖惩
12.1安全主管依照《集公司事故调查规程》要求,组织并做好事故考核;
12.2公司对抗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义务和职责的人员给予处分;
12.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宣传、培训和演习
13.1风电场应对员工进行防范事故教育和应急预案宣传,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3.2由风电场组织开展防范火灾事故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火灾应急的能力和知识水平。
13.3风电场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防火灾应急预案演习,演习后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火灾应急预案。
14附表
附表1:《应急领导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附表2:《抢险抢修队及其他队员名单》
附表3:《社会救援单位通讯录》
附表1:防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组长:姚绍军,生产经营部,18928088577
副组长:张斌,万山海岛电力所,13926143620
成员:刘维斌,运维部主任,13928507473;卓玲,运维部主任,18088826699;江海舰,运维部主任,13326664411
附表2:抢险抢修队及其他队员名单
抢险抢修队:
(桂山岛)江海舰、黄国育、李卫东、申小康、卓俊光、谢运权、许雅利:协助指挥生产现场灭火救灾工作,负责人员的调配、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东澳岛)刘维斌卓玲、王大龙、雷丰高、王运来、张伟、邓华森
医疗救护队:
值班负责人(桂山岛)李露露
协助指挥做好事故报警;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值班负责人:(东澳岛)邓华森
值班负责人:(万山岛)联络队
值班负责人:(桂山岛)邬金运
主要负责各队之间的联络及对外联系的通讯任务和负责抢险抢救物资的供应。
值班负责人:(东澳岛)张伟
值班负责人:(万山岛)保安队
值班负责人:(桂山岛)谢运权
负责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任务;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清洗、监测工作;负责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值班负责:(东澳岛)王运来
附表3:社会救援单位通讯录
镇政府(党政办):8851100
中燃公司(孙经理):13928051225
急救卫生院王院长:13823043355;卫生院门诊:8851204
派出所报警电话:8851106
镇政府刘书记:13702314567
防火应急预案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政府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发改委: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提供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提供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武警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专家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专家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政府主要领导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驻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政府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提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6.4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2013〕187号)同时废止。
防火应急预案6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1.幼儿园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2.职能小组
(1)灭火行动组
组长:略
组员:略
(2)通讯联络组
组长:略
(3)疏散引导组组
长:略
(4)安全救护组
组长:略
3.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指导全园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和灾害现场逃生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种物资保障,严格按灭火要求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和器材,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定。
二、预案内容
1.演练地点:幼儿园内
2.演练过程:
(1)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下令指挥。
(2)灭火行动组迅速关闭输电、燃气系统及各种明火,以防止滋生其他灾害,同时利用幼儿园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备,全力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迅速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
(4)疏散引导组引导火灾现场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园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5)安全防护救护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到附近救护站进行抢救。同时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三、其他
1.向“119”报警时,内容必须完整。即必须报告发生火灾的单位的详细地址,起火物,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火灾疏散逃生的组织指挥,以在火灾现场的最高级别领导为扑救现场的总指挥。
3.在撤离时,幼儿要服从指挥,以防相互践踏,幼儿可否携带物品,按现场最高指挥的命令执行。
通道被烟火封锁时,用湿毛巾或衣物罩住头部,用半蹲姿势向外撤离。
防火应急预案7
一、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生产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管理,以学校法人代表(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二、演练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有关加强校园安全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财、物的安全,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防火、灭火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通过消防安全演练,让学生学到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
三、灾害预设:
当某楼的某室突然失火时,在火光、浓烟之中,学生会产生惊恐失措现象,或慌不择路而跳楼,或缩成一团任火烧。可能发生学生被烧死、踩死、摔死、呛死、挤死的恶性伤害事件。
四、组织机构:
1、指挥部
学校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
总指挥:唐校长
副总指挥:
成员:全体班主任
指挥部职责是:
(1)平时指导全校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2)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3)配合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义务消防队
由所有男教师和工人组成。
岗位职责:
(1)、熟悉并能使用学校配制的消防器材,掌握灭火知识。
(2)、据学校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师生疏散演练。
(3)、实战时现场灭火、抢救被困学生和救护伤员。
3、疏散引导组
组长:谢
副组长:唐
成员:除指挥组合消防组以外的授课教师
职责:平时负责全校火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的具体事务;战时指挥火灾单位的领导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自救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吴宗
副组长:刘玉
成员:邹龙
职责: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路控制、水源保障。
5、抢救护理组
组长:杨
副组长:天
成员:杨平
职责:进行医疗救护及人员清点等。
五、前期准备阶段
每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为宣传发动和培训阶段。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兴隆镇中心小学安全应急演练预案》,通盘筹划和指挥火灾应急避险演练。
2、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由行政、后勤、课任教师、等组成学校义务消防队(以男性为主),邀请消防官兵来校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和消防知识讲座,并组织校义务消防队进行实战演练。
3、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同消防官兵进行学校消防工作检查。重点是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情况,以及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检查,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等。
4、邀请消防官兵对我校义务消防队队员和有关教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能正确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少先队、班级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黑板报、宣传窗等不同媒体,以讲座、竞赛、展览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的`意义、应急自护办法等,对学生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触摸有电源标志的器物、不拨弄公共场所开关,不擅自使用电器。教育学生在火灾发生时严禁学生跳楼逃生,不提倡学生参加救火工作。
6、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自我保护知识,开展消防灭火自救培训。并进行以班级为单位的疏散练习,熟悉疏散线路,进行自救逃生练习。教育学生发生火灾时,能够做到:
①遇事不慌,头脑冷清。
②判明情况,思考对策。
③积极自救,互帮互助。
④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大忌:恐慌混乱,相互践踏。
7、后勤部门配置好各通道钥匙,教学楼前操场划定安全警戒线,配备和检查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平时负责管理,让这些器材处于正常状态。
六、应急实战演练。
演练时间不定,由学校演练指挥部临时决定。要求:
1、听到报警铃声后,上述人员各就各位,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2、各班主任按学生疏散路线图送学生有条不紊地向安全区(操场)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学生撤离时每人随带一条湿毛巾,以便用湿毛巾捂嘴,防止烟雾中毒。
3、各班班长协助教师清点本班同学人数,并及时上报给班主任。班主任整理并清点本班同学人数,及时上报给抢救护理组组长,由组长报告给现场指挥。
4、在警报戒除前,各组人员协助班主任维持学生在安全区内的秩序。警报戒除后,各班按次序返回教室。
七、总结反思。
演练后一周为总结反思阶段,要求参加演练的教师每人撰写一份消防意见建议书或演练心得体会,以利学校能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制订相应的安全对策,总结经验教训。
防火应急预案8
一、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拉起警戒线。(责任人:)
(2)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责任人:)
(3)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责任人:)
(4)学校领导在向梁山指挥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责任人:)
二、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指挥学生及老师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操场等场所。(责任人:)
2、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责任人:)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责任人:)
三、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四、灾后统计检查
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园)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防火应急预案9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预防火灾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学校发生火灾时能顺利实施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设立总指挥、现场指挥、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救护警戒组、后勤保障组。
(一)总指挥
由任照平校长担任(校长未在现场则由在场的职位最高的校级领导担任),负责领导指挥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并及时做好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二)现场指挥
由学校XX校长、XX副校长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确保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有序实施。学校其他校级领导分别参与各行动组的组织指挥工作。
(三)灭火行动组
组长:XX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
组员:XX、XXX、XX、XX、XX等。
(四)通信联络组
组长:XX做到及时报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迅速、及时、准确传达。
组员有办公室人员、信息中心人员和火灾发生部位工作人员等。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XX负责组织师生的安全疏散撤离,确保师生不进入着火现场。
组员:XX、XX、XX、班主任教师和有关功能室的工作人员等。
(六)救护警戒组
组长:XX负责配合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护抢救出来的物资。
组员:XX、XX、XX、火灾发生部位的工作人员、校医和工会。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XX负责保障毛巾、水、食品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做好灭火后现场的水、电、气抢修、恢复等工作。
组员有后勤工作人员。
三、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防止火势蔓延。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安全保卫办公室报警,并拨打“110(或119)”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时间、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单位详细地址。
学校安保办王军主任接警后迅速发出火灾声响警报(三次急促的铃声),提示火灾发生,立即启动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总指挥、现场指挥及学校其他校级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二)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已切断起火现场电源、气源和火源,检查现场是否已移除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威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楼层转角处要有老师负责接应,防止出现跳楼和踩踏事。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我逃生能力的低年级学生疏散。疏散时应遵循“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的原则。
(四)通信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通信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迎接消防车辆,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五)救护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救护警戒组接到报警后,应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立即赶赴着火现场,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有序开展救护工作。同时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领导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六)后勤保障的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现场保护
灭火工作结束后,救护警戒组要及时清点人数和派专人寻找可能被困人员,并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填写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己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九)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要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要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火灾事故造成的精神创伤。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2。信息发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信息发布工作要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进行。对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经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发布。
四、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学校要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通过课堂安全教育、橱窗宣传、广播站、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自救互救常识等。做好学校重大集会活动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按照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结束,应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二)预防措施
1。图书馆、功能室、机房、体育馆、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部位消火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认真做好记录。
2。图书馆、功能室、机房、体育馆、食堂等处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
3。定期检查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线路是否老化,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食堂、锅炉房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操作间、加工间等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经常检查燃料管道(路)接口、阀门,气体钢瓶必须与明火隔离摆放。保证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
防火应急预案10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使全镇过一个平安、和谐、美好的春节。根据《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实施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特防期
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紧急通知,鉴于当前森林防火特殊情况,每年春节、清明节前后为森林防火特护期。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陈登高任总指挥,分管领导罗默、武装部部长李睿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农经办、林业站、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镇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人员和各村书记、主任组成,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村包片责任制。镇扑火分队有30人年轻干部组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许阳宇兼任,江兵、卢伟、付航、李逸刚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森林防火特护期日常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特护期工作;统一调度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用资源;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救援情况;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事故信息;组织森林火灾的统计和调查,同时监督各片、各村春节特防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三、森林火灾预防
在特护期间全镇各村通过召开村组会议宣传《森林法》《湖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省、市、县、镇森林防火相关文件精神和森林防火会议精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预防森林火灾基本知识,扑救森林火灾基本常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到千家万户;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和一切违规野外用火。镇执法大队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各村加大“五类”人员的监管、主要路口设卡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村级平台加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乡镇干部做到各联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山头。做到层层管理、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1、如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党政办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镇界附近的火警、火灾、跨村界的火灾也要及时报告。
(二)火灾扑救
春节特护期间接到火情报告后,村扑火队及和镇扑火分队伍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所有扑火设备必须在第一时间装备完成,并投入使用,以减少火灾而造成的损失镇森林防火总指挥领导现场指导扑救工作。
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战略上,采取整体围挖,各个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各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需要请求县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其他乡镇级扑火队伍支援的,由镇指挥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镇卫生院随时待命,确保发生意外能及时急救。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镇义务扑火队伍扑火所需车辆和基本设备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费用由镇财政统一解决,村义务扑火队伍扑火所需费用由本村解决。
五、特防期森林火灾责任追究
对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森林火灾信息,或在应急处置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火应急预案11
当前,春节临近,特别是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据气象预测,回龙山瑶族乡气温整体偏高,降水偏少,森林火险等级偏髙,叠加返乡人员增多,进山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农事生产生活等活动大量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是森林火灾的频发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务实的作风和强硬的措施为抓手,以严格的纪律和从快从重的打击和处罚为保障切实做好x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严控野外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快速高效处置,确保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无火烧连营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回龙山瑶族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乡长盘锋任指挥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廖熠熙任副指挥长,负责指挥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应急事务中心、林业服务站、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回龙山瑶族乡党政办,刘彬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各村要及时成立应急队伍,制定“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的春节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春节期间如遇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谭秀英同志负责指导全乡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刘彬杏、黄静负责督查、指导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村组干部、乡半专业森林防火队、村护林员、村扑火队,全面备战“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要利用村村响每日滚动播放《资兴市人民政府禁火令》、护林员利用宣传小喇叭播放《资兴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在辖区的各组、主要路口张贴森林防火宣传画、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
4、各村需通过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发布森林火险预警。
5、各村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宣传、巡查、检查重点:主要路口、山口,墓区入口、人口集聚区等,必须设立临时检查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文明祭祖、注意森林防火”等知识。
6、乡扑火队、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村扑火队全部集结待命,备战应急扑救工作。
7、派出所及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防火应急预案12
观音山学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周边的各种森林火灾隐患。
2.早发现。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早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安全制度,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早救治早隔离。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森林火灾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组织机构
1、机构设置
组 长:xx(总指挥)
副组长:xx
成 员: 全体教职员工
2、工作小组及职责:
①组长职责:对事故抢险过程的总指挥、上报、部署处置任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助、灭火和事故调查工作。
②灭火行动小组:
组 长:xx
组 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③疏散引导组:
组 长:xx
组 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④通讯联络组:
组 长:xx
成 员:xx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江东中心校办公室。
⑤安全救护组:
组 长:xx
成 员:xx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森林火灾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应急处理措施
1.灭火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通讯联络组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森林火灾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联络组在向学校、中心校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疏散组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救护组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相关责任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的情况,应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总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总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自行处理后再报告。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等。
7.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特别提示:火灾事故发生时,任何人不得指挥或允许学生参加灭火、抢险和救护工作。
防火应急预案1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我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镇各企事业单位安全顺利生产、经营,保障村、社干部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或者社区、行政村的相关规定。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单位的性质、生产工艺特点,社区、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应急救援策略。在应急处置时,要本着“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等原则,将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邱明亮李琪
副组长:何贵林杨国祥
成员:胥学语刘文宝敬仕友李勇李容
张洋陈容李荣华谢维王龙
韩毅马海波杨和政任道裕张治及各村(社区)书记和镇直单位负责人
2、领导小组职责
(1)组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并对救援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督促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备可用,查找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接到火灾事故险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3)在做好火灾事故扑救工作的同时,迅速撤离、疏散周围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保护好相邻装置、设备,防止引发次生事故。
(4)立即调集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调集车辆适时转移治疗。
(5)随时掌握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方案,补充救援力量。
(6)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
3、职责分工
(1)组长:
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副组长:
协同组长全面指挥,协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成员:
镇环保所、镇应急办:负责对渋及能源介质或造成环境污染的火灾事故,根据其类型拿出处置措施或者方案,救援和救援器材的维护、保养、并向上级通报火灾事故的情况。
派出所:负责消防扑救和确定警戒区域,实施零时交通管制,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治安事件,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预防措施。保护相邻装置和设备,组织损坏设备、设施的抢修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镇党政办:负责调度单位车辆,联系医护人员,运送救援物资。
镇武装部:负责救援队伍的组织和消防扑救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火灾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火灾隐患的排查
安办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镇直各单位和社区、行政村要协同并自觉排查;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排除,对重点部位或区域实施严格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二)预警行动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实施救援。一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预警。二是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同时通知辖区内的相关负责人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扩大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三)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实施扑救,及时向消防队报警(119),地点、名称、燃烧机爆炸物品名称和性质,消防车从哪条道路进、在哪里接消防车。辖区负责人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事故部位的基本情况。火警值守接到报警后,要询问详细发生火灾事故的性质,原因、部位及危害情况作好记录,向或在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并按照领导的指令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及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火灾事故处置救援。各有关单位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本单位在此区域作业的职工进行火灾应急处置或撤离疏散。同时,涉及燃气气体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人员佩戴应急装备赶赴事发现场,查明原因采取果断处理措施,组织切断事故气源,并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救护工作。
四、火灾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1、发生特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时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成员单位救援队启动本单位或辖区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响应程序
1、应急指挥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基本情况,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及时发出事故报警和信号。火灾应急处置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行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火灾事故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队伍实施灭火扑救,并报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抢险救援。
3、资源调配
在火灾应急处置救援中,由领导小组充分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使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4、扩大应急
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已实施了应急救援措施,但火灾事故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且极有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时,应尽快的疏散周围居民,封锁道路,控制流动人员进出等。
(三)处置措施
1、救援队伍听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着火地点,迅速就近接通水源或提起灭火器听命令灭火,做到迅速、准确、有效,一切行动听指挥,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灭火情况,注意现场保护。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3、建立警戒区。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全面戒严,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警戒区内和周围人员迅速撤离,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区内。
4、消灭火灾危险区内所有火种。立即在危险区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或者爆炸的火种。所有人员进入危险区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不发生次生事故。
5、控制危险源。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争对不同类型的火灾事故、不同的危险介质,分别采取不同的可靠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6、现场监测。随时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或co气体检测仪监视检测警戒区内可燃气体浓度,人员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7、清点人数。在灭火战斗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清点各自参战的人员,把人员情况向火灾应急救援处置小组领导汇报,由火灾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小组领导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应急结束
确认火灾现场危险已经解除,现场环境不会引发次生事故,向应急处置救援小组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终止应急处置救援程序。通过火灾应急处置救援过程,对各个岗位在处置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估。总结火灾事故的起因、发现问题的诱因,在全镇进行安全经验分享,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防火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提高对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在处置火灾时高效有序、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县局办公区内发生的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局统一领导下,各分局、稽查局、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本工作区或管理区域的处置火灾应急工作。
1.3.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及时作出应急反应。
1.3.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火灾发生时,各单位和部门要把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护干部职工生命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县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局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各分局、稽查局、县局机关各科室成立相应的防火小组,负责工作区域或管理区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县局防火领导小组组成
县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局办公室和各分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县局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县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责成有关部门做好贯彻执行有关防火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的情况;负责全局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向县政府报告火灾情况;发布火灾应急处置的有关信息;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全局的火灾扑救工作;决定防火其他重大事项。
2.1.3各分局、稽查局、县局机关各科室防火职责
办公室:承担县局防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防火方针政策和办公区防火措施的宣传;负责日常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与补充工作;负责办公区所有公共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做好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督导保安及义务消防员做好日常消防演练;负责火灾后的物资评估及采购工作。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县地税系统进行火灾应急演习;协助相关部门搞好火灾后事故鉴定工作;负责火灾中救送伤员的车辆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查处。
监察室:对火灾案件中有过错的当事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发出相关查处信息公告。计财科:负责日常防火工作中的资金保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火灾后的评估及所需物资配备的资金保障以及相关采购工作。
各科室、分局、稽查局:负责本区域内的防火措施的检查,并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在火灾时的自救和疏散工作和火灾后的恢复工作。
2.2办事机构
县局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各分局、稽查局分管行政工作负责人和保安组成。主要职责:执行防火领导小组有关防火应急处置的命令、指示,协调系统内各有关应急单位的行动,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记录应急过程,评价应急行动,总结应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络及信息交换,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火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火灾案件。做好防火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现场处置机构
2.3.1现场扑火指挥部
发生火灾时,各分局、稽查局、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区域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的指挥工作。火情发生区域的单位和部门应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扑救,同时将火情及时报告给县局办公室(电话6883363),办公室迅速报警并通知办公区工作人员。同时根据火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县局防火领导小组指挥部。
3.火灾扑救
3.1火灾自救
3.1.1税务人员疏散自救行动:当发生重大火情时,所在楼的所有工作人员立即停止办公,携带便于携带的重要资料迅速离开办公室;在最便捷情况下,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后进行撤离;疏散时所有人员要选择就近楼层的楼梯下楼;不慌张,相互照应,有序进行;所有人员下楼后,迅速到各办公区楼下安全位置集中并保持安静,绝对服从现场指挥组的指挥。各单位要迅速收拢人员,查点人数。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自动在火灾发生区域办公楼下集中,便于组织力量灭火。
3.2自救力量组织
3.2.1保安公司人员职责及行动:接报警后,值班人员判明火情发生地,将情况迅速通知所有保安,同时立即报告给县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及119火警;严密监视火情情况,随时报告火情,预防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以便备查。
3.2.2税务人员编成:火情扑救组:各分局、稽查局平时各指定不得少于2人、5人组成火情扑救组,在公安消防队员未到达之前利用本办公区手提式灭火器对火情实施扑救或控制火情。财产抢救组:各分局、稽查局平时各指定不得少于1人、2人组成财产抢救组,负责抢救火情区的重要资料和财物的转移。
3.3扑救原则
3.3.1当发生火情较小时,本着谁发现谁处置,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就近呼叫并向县局办公室报告,电话6883363。
3.3.2当发生较大火情时,发现者及时呼救、启动报警器,利用就便消防器材控制火情局势。
3.3.3发生火情时,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本单位人员,有序展开自救行动。发生火情处理时,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位时,以授权负责人为责任人并顺序顶位管理。
4.后期处理
4.1火灾评估
县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事故发生、发展、应急、处置等全过程的分析、评价和总结,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2灾后重建
火情处理结束后,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清理相关物品,恢复正常办公秩序。
4.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县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责成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完善相关防范措施,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
5.奖惩
5.1奖励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县局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5.2责任追究
对因为保安公司人员职责未履行到位造成损失和赔偿责任的,或保安公司人员未有效及时果断处置而造成损失、赔偿责任或影响的,由县局办公室追究保安公司责任。
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监察室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中由于迟报、虚报、失职渎职,导致资源受到重大损害、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监察室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监察室依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防火应急预案15
一、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始以构建和谐校园,减轻学校财产损失和师生生命安全为目标,实行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统一指导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加强协作,快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本着以“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工作原则,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为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消防重点部位:
学校的一切设施
四、前期准备工作
1.紧急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布置防火灾工作,学校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研究制定消防救灾具体方案,学校分若干组,由卫生、疏散、联络、救援四个方面组成,组建教师自救队,开展学校救灾工作。
3.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学校经常检查所有校舍,电线,电器等部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组建消防应急抢险小分队
(1)抢险组:由韩宝委负责。
(2)抢救组:由胡正朋负责组建救护中心,负责伤员的医疗,安排好转送做好救护工作。
(3)机动抢救队:由孙振宝负责联系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五、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由陈小丽负责,对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事及时宣传。
六、消防工作的.应急措施
1.加强值班,加强联系,随时应对各类消防工作突发事件,加强检查,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组织疏散演练,各年级要利用班队活动时间组织师生进行撤离演练,以免发生灾情时惊慌失措,影响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健全应急机制,一旦发生灾情各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司其职,自觉投入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