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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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预案精选(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急处理预案,欢迎大家分享。应急处理预案1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学校重大安全……

应急处理预案精选(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急处理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应急处理预案1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类别

  本《预案》指在校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一)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重大交通事故: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毒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四)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学校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学校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食物中毒事故:指学校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1人以上。

  (九)自然灾害事故:指学校或其学生遭受洪水、暴雨、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学校失盗,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预计或者发现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即将发生,在现场的任何一名教师或者学生要立即报告学校的老师、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直到校长得知。知情不报者将严肃处理。

  (二)学校得知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县教育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并马上派人员到达现场,并在事故发生6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教育局主管科室。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生(班级)、教师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可通知公安、安监、卫生、保险等部门,给予支援和帮助。

  (三)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应急处理原则和措施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事故发现者首先报告学校负责人。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1、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3、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重大交通事故

  1、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和保护。

  2、妥善做好受伤及遇害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四)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1、迅速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公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2、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五)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六)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应迅速向县教委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情原因,由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七)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

  2、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3、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1、立即向卫生局、县教育局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

  2、学校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自然灾害事故

  1、迅速向抢险救灾有关部门和县教委报告。

  2、迅速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区。

  3、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幸存和遇难人员。

  4、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十)学校失盗事故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2、向县教育局、公安部门报告。

  3、清查学校失盗的损失。

  4、协助公安部门搞好事故调查。

  四、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由校长室统一领导,各科室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应急处理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成立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1)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徐化娟 副组长:原金生 尹波 崔彦 孟宪梅

  组 员: 其他领导及班主任

  (2)负责组织、领导、决策、协调:

  汇报情况、人员联络、发布公告:原金生

  后勤保障、现场水、电、暖等设施抢险:崔彦

  安全保卫、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尹波

  饮食卫生事故处理:孟宪梅

  安抚和善后工作:陈朝辉

  (二)指挥机构的职责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紧急指挥小组,其职责是:

  1、立即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做好群众的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5、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6、及时向应急救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班级要结合实际,向学生宣传应急预案,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演习。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熟悉预案内容,提高预防学校重大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熟悉预案,明确任务要求,经常组织演练。要配备救援物资和器材,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四)学校教职工都有参加特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重大火灾等不准学生参与抢救)。

  (五)报警电话:火警119 公安110 医疗救助 120

应急处理预案2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二、预案内容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各种安全事故,往往会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危及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引起全校上下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做到临危不乱,处置有力,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事故应急措施

  (一)总体要求: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实施相应事件应急预案,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内的稳定。

  2、发生初期,事件科室(班级)或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组织科室(班级)人员全力自救,并努力维护秩序,疏散闲杂人员,保护好现场。

  3、及时向医疗部门请求支援,并利用学校的现有的医疗设备积极的救助伤病员。

  4、学校领导要组织有效的抢险救灾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稳定学生的情绪,引导师生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二)具体应急处理办法

  1、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学校要切实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的样品,确保上级有关部门调查的顺利进行;

  2、流行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理:学校要及时将患病人员和接触人员隔离,并注意保护好现场;同时与疾病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

  3、触电事件的应急处理:遇到人员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触电者移到安全场所;同时与医疗部门取得联系;

  4、集体活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带队领导或老师一是马上报警;二是立即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三是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进行汇报;四是维护好现场的秩序,为急救做好准备,并积极与有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火灾事件的应急处理:要立即将事故现场的`学生和老师进行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实施灭火;如发现现场有学生或老师受伤的,立即与120急救中心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的秩序,保证道路畅通,为火灾的抢救和伤员的急救做好准备。

  6、生理性疾病引起休克事件的应急处理:由校医按医学要求进行紧急救治;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由老师护送到医院进行医治,同时立即书面上报学校督导室,并责成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

  7、溺水事件的应急处理:由校医(或事发现场教职员工)按医学要求进行紧急救治;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由老师护送到医院进行医治,同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

  8、发生暴风雨、地震、公共卫生、环境污染等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安全保护措施,将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全力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四、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副组长,组内实行职责分工。

  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_______

  副组长:___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

  (二)紧急事故处理

  1、事故指挥:由校长担任事故总指挥,主要负责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听取现场和处理情况的汇报,向现场下达处理的指示。

  2、应急处理:副组长必须亲临现场,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工作。

  3、现场维护:学校领导和应急处理小组的相关同志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保证事故处理的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总务处负责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生活安排,保障事故处理需要物品的提供,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三)紧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任何重大事故时,紧急处理预案立即启动。

  五、善后处理

  1、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置后,及时转入事故的常态处理程序,以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2、事故处理小组对了解到的事故情况写出《事故报告》,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准备。

应急处理预案3

  目的

  为了规范工伤事故和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落实工伤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活动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职工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不适用本制度。

  主要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处、企管处负责公司的工伤事故和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伤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3.2各相关部门负责按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管理内容

  4.1.1工伤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两类。

  4.1.1.1人身伤害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a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

  b重伤事故,指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105天的事故;

  c轻伤事故,指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5天小于105天的事故;

  d轻微伤害事故,指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小于5天大于等于1天的事故;

  e可记录伤害事故,指造成人员伤害实际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内,够不上轻微伤害工伤事故认定标准的事故;

  4.1.1.2险肇事故,指出于侥幸的原因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但其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类同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形。

  4.1.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

  4.2事故报告

  4.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或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处(或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和分管领导,从事故的发生到公司领导及分管领导接到电话报告应不超过半小时。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还应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南丰镇人民政府安监办或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轻伤及轻伤以下事故、险肇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白天发生的应当电话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或安全生产管理处及其相关科室负责人),晚上发生的应在第二天早上一上班电话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或安全生产管理处及其相关科室负责人)。

  4.2.2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在电话报告之后,应在1小时内将事故的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扼要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内容包括: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b.事故的简要经过。

  c.人员的受伤情况。

  d.已经采取的措施。

  4.2.3轻伤事故、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轻伤事故、轻微伤害事故应填写《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书面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可记录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处。(因特殊情况:如人员调查、事故分析、责任认定、责任追究没有及时完成,应请示安全生产管理处,得到同意后方可延期上报事故的书面报告)。

  4.2.4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5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事故调查

  4.3.1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由安全生产管理处及企管处应依照本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调查处理工作。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由分厂、车间、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存在重大违章违纪的,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可直接介入事故调查。

  4.3.2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牵头,同时也邀请相关职能条线和技术方面的专家参加。

  4.3.3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b.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c.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d.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f.提交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的调查报告以及直接介入调查的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的调查报告。

  4.3.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应当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4.3.5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给公司分管领导。

  4.3.6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调查报告报送公司领导批复之后,所在单位应及时填写好《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报安全生产管理处。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还必须填报工伤事故登记和报告的电子档案给安全生产管理处综合科。

  4.3.7事故调查报告或《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和事故调查相关的

  材料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当存档保存:

  a.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包括经过情况、受伤者的基本概况、附事故现场照片

  和事故发生的示意图等)。

  b.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c.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d.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e.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4.4事故处理

  4.4.1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按照公司领导的批复进行处理;轻伤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的调查意见进行处理;由安全生产管理处、企管处直接介入调查的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的调查意见进行处理;由所在单位调查的轻微伤害事故、可记录伤害事故、险肇事故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和企管处批准。

  4.4.2对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不仅要根据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还要考虑其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和可能性。对险肇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主要根据其过程表现的本质危害性和可能性,性质严重或重大违章违纪的险肇事故应从重处理。重复性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险肇事故应从重处理。

  4.4.3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负有责任的条线主要负责人、班组长和管理人员,

  按照《安全生产红黄牌制度》进行处理;在事故发生中存在违章违纪负有直接原因的肇事者,按照《员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互保联保小组中负有责任的成员按每年年初签定的《互保联保责任书》中的条款进行处理。

  4.4.4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职工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处、企管处应对事故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应上报公司领导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4.5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情况由安全生产管理处采用《事故处理通报》、《安全管理学习

  资料》的形式及时进行公布。

  4.4.6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管理处、企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至集团公司领导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和领导应当及时处理。

  4.5其他

  《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登记轻伤、重伤、死亡,由事故发生单位填写,报安全生产管理处、财务处、工会各一份,单位留存一份。《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登记轻微伤害事故,报安全生产管理处、财务处各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监督考核

  5.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处负责监督实施,各生产单位以及职能处室执行。

  5.2若出现下列情形,将按公司规定给予相应考核。

  5.2.1各类工伤事故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

  5.2.2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5.2.3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5.2.4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5.2.5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2.6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阻挠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的。

  附件

  6.1《工伤事故审定登记表》(报告电子档时,请附相关现场照片、事故现场示意图、人员伤害部位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