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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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优秀[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应急预案1  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优秀[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急预案1

  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为正确、有效、快速地处理停水、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因水、电相关设备损坏及自然灾害导致的水、电供应出现危机引起的对公司正常生产、办公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停水、停电事件。

  二、组织机构

  组长:总经理助理(行政系统)

  成员:各系统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保安组长、行政部设备专员、行政专员

  三、步骤

  (一) 停水

  1、计划性停水

  (1)公司外部检修或内部检修需要停水,行政部接到自来水公司或公司检修部门通知后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受影响的部门负责人,告知具体停水时间及供水时间,协助大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或备水准备。

  (2)各部门接到停水通知后要对用水的设备进行排查,必要时关闭机器;厨房接到通知后应提前备足用水;保安组长应对消防水系统

  进行储水确认,确保消防水系统始终处于工作状态;保洁员应在使用较频繁的公共洗手间备置些清水供大家洗手之用。正常供水后取消。

  (3)各部门关闭本部门区域的'水龙头或阀门;保安人员关闭公共卫生间、配套用房等区域的水龙头或阀门;餐厅负责人及时关闭餐厅区域的水龙头或阀门。

  2、突发性停水

  (1)未知原因的紧急停水情况发生时,行政部得知消息时应立即通知物业排查停水原因,同时向供水公司询问停水原因及恢复供水的时间,及时反馈给各系统负责人及分公司负责人。

  (二)停电

  1、计划性停电

  (1)行政部收集或接到外部或内部停电信息后,及时电话通知各系统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并告知具体停电信息及工作时间调整方案等;如在工作时间停电,行政部应在停电前10分钟与各系统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确认,提前保存电脑信息或关闭相关设备;厨房应提前做好备餐事宜。

  (2)供电恢复前10—20分钟行政部应电话通知各系统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各岗位电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避免电压不稳烧坏设备。

  2、突发性停电

  (1)当突发性停电发生时行政部应立即通知物业排查停电原因,由保安组长、行政部设备专员向供电所询问停电原因及恢复供电的时

  间,明确停电原因后,行政系统负责人确定临时工作时间调整方案,由行政专员及时反馈给各系统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班车驾驶员;并通知厨房做好备餐事宜。

  (2)节假日或晚间突发性停电时,保安队应联系供电所确认停电原因,并通知行政专员,由行政部将信息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

  (3)晚间停电时,保安队要加强厂区的巡查工作,有必要时可抽调白班人员加强安保,直到供电恢复。

  四、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应急预案2

  第一、应急预案说明

  一、建立一支受过专门训练反应迅速的护管队伍,处理各种治安、消防和自然灾害及其它事故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公司各部门所有员工都熟知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对确保管辖区域的安全稳定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做到上下一致,齐管共防,在处理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才能有备无患。因此公司下属各部门,必须教育培训广大员工懂得如何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在处理事件过程中应遵循必要的原则,正确运用方法:

  1.应急处理原则

  护管人员是公司对社区管理的重要力量,是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住户)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专门力量。同时,其他员工均有义务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保卫职责。在日常协助公安人员维护本物业治安秩序和护卫业主(客户)的安全中,必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处理问题的原则应遵循: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遵循公司各项规章,运用恰当的方法及时有效的处理,不徇私,以理服人及以德服人。

  2.方法

  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对业主(客户)之间一般违反公司规定和不配合物业管理工作的的内部矛盾的问题,如因为纠纷,可通过在充分尊重对方又不违反公司原则的条件下劝说、沟通、了解的办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的处理原则,尽力劝开,耐心调解,把问题引向缓解,千万不要让矛盾激化,不利于问题解决。

  在处理问题时,坚持在充分尊重对方又不违反公司原则的前提下劝说、沟通、协调相结合的原则,如违反管理规定情节轻微,不构成损失的、可在考虑尊重对方的原则下当场予以劝说或通知其所在单位、家属进行教育。如需要给予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违反公

  司有关规章制度极其严重的,由服务中心出面协调处理。对于犯罪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通报公安机关,尽可能的将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一定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争取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送交公安机关。

  二、发生各种治安事件,为了配合好公安机关工作,提高破案机率,减小辖区业主(住户)的损失,物业公司护管队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1.护管员应及时通知护管班长(夜间通知值班队长)

  2.护管班长或护管队长根据事态的情况立即组织适当的护管员前往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在紧急情形下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到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3.护管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证据的收集。

  4.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人员了解案件经过,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人员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记录。

  5.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第二、应急预案程序及预案的相关内容

  一、消防应急处理预案

  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或发生火灾后的火势扩大和蔓延,物业公司(以下简称本物业)成立灭火应急组织机构,指挥部设在消防中控室。总指挥由本物业最高的负责人(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

  (一)、火情报警

  1、本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对讲机向消防中控室报警(消防中控室电话:)。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

  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报消防中控室,然后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组织好疏散,将人员及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帮助火灾现场的业主(住户)做好自救及撤离现场的准备。

  3、发现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对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如果火势较大,在做好上述第二点的同时,必须迅速报告本物业消防总指挥确认,消防总指挥批准后才能拨打119 报警电话。

  (二)、火情确认

  1、消防中控室和分控室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立即安排护管队义务消防员(所有护管员均为义务消防队员)携带对讲机和必备的消防用品赶到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确认火情后消防分控室应立即通知护管队主管、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成立灭火指挥组,同时安排义务消防员(及护管员)携带近处可取的灭火器材和可以利用的消防设施,赶到火灾现场,开始灭火。

  2、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可开门观察;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业主(住户),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的一切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三)、火情通报;

  1、消防中控室立即用电话、对讲机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告之火情已确认;护管班长携带对讲机、应急灯赶到现场协助现场指挥人员工作。

  2、通报程序如下:

  护管主管→物业部经理→总经理(同时通知工程部经理其他部门负责人、非办公时间为当值最高行政负责人)。

  (四)、领导指挥机构

  领导组织机构负责指挥灭火自救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成员: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护管主管、(非办公时间为各部门当值最高行政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其主要任务: ?深圳物业管理信息网 -- 物业管理信息论坛,讨论物业管理的方方面面。

  1、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向消防局“119 ”报警。

  2、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关闭封锁小区、是否切断电源及液化石油气源。

  3、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发布疏散和撤离命令。

  4、负责人员的疏散和救护、贵重物质的转移(条件允许的条件下)。

  (五)、各部门应采取的相应行动。

  1、护管队

  a)、护管队长携带对讲机迅速到现场接受消防总指挥的指令。

  b)、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坚守岗位,听从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设备,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指令适时开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业主(住户)疏散。通知的顺序为:发生火灾区域—可能受影响区域,并根据火势的严重情况按总指挥的指令向“119 ”报警。按指令将摄像探头切换至发生火灾的区域。

  c)、巡视护管员携带手电筒、对讲机及手提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应急设备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按照火灾现场最高指挥人员的命令行动。

  d)、各组团道口值班护管员负责本物业辖区的各出入口、外围的保安坚守岗位维护秩序,防止此时有其他人员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火灾现场,同时负责业主、住户的疏导和解释工作。

应急预案3

  一、活动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环境问题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不仅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损失,更严重的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了人类赖以健康持久地生存的基本条件。

  该活动希望在每一位居民的共同配合下,提高和加强居民对环保的认识,并鼓励居民以实际行动改善街道乃至社会的环境,共同肩负保护家园、保护地球的责任。

  二、活动方案设想科学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林家彬认为,生态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应把这种认识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专家认为生态环境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产品的重要特征,因此当生态环境需要人为投入来加以治理和保护时,它就具有了公共产品的属性。

  因此“环保”是一个全民性的问题,政府的政策与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还是公民对“环保”意识的提高,所以,这个活动方案侧重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每个小角落做起,希望通过各项活动能真正让每位公民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保护环境这一公共财产。

  三。活动方案的计划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街道绿化,人人参与

  1、加强关于“环保绿化”的宣传力度,让人们在思想上给予充分重视,并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环保。例如:张贴海报、标语;广告宣传;组织街道环保宣传活动等;

  2、街道领导可以与各家各户进行商议,讨论如何改善街道的生态环境,如实行“门前三包”的制度,从而使环保活动可从每个家庭做起;

  3、街道领导居委会组织群众进行一些“绿化”活动,例如:组织每个家庭的小孩参加植树、栽花活动;集资兴建“街道绿化小区”,“绿化带”;评选“优秀绿化小区”、“环保先进家庭/个人”等。

  4、街道与街道之间可以进行活动交流,加强各方面的建设,从而把“街道绿化”的影响逐渐扩大,推向社会。

  (二)大家行动起来杜绝“白色污染”

  1、加强关于“白色污染”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得到加强,从而可以让环保活动更顺利进行;

  2、从自己做起,不但自己要减少用“白色污染”的物品,而且要对自己身边的'人进行监督、同化,尽量减少“白色污染”;

  3、认“环境标志”,选用绿色产品。

  (三)“危险垃圾”零排放

  “危险垃圾”主要包括用过的电池、胶卷、注射针管以及用剩的药品、油漆等。

  1、街道派专人上门收集,收集人员将收集到的“危险垃圾”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以尽量减少“危险垃圾”的流失;

  2、在商店和药店等处设收集箱。这些垃圾收集后将被送交指定的机构集中处理。

  (四)“节约”行动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别让水空流;

  2、阻止滴漏—街道定期检查、维修水管,水龙头;

  3、随手关灯—省一度电,少一份污染;

  4、支持绿色照明—人人都用节能灯;

  5、控制噪声污染—让我们互相监督。

  四、活动方案的预算计划

  因为该方案是侧重从家庭做起,所以所需经费不会太多,主要的资金可以分配如下:

  l、购置一些果皮箱,清洁车等(约800元);

  2、购置一些树苗,花苗,花盆等(约500元);

  3、环保活动及评选所需的经费(约1500元)。

应急预案4

  一、重大灾害事故的确定:

  洪水、暴雨、狂风、雷电、地震、人为破坏和各种不可预料原因所造成的灾害性事故。

  二、事故的汇报和处理:

  1、事故发生时所有现场人员都是事故处理责任人,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根据事故性质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抢救伤者及保护财产,必要时进行现场取证。

  2、单位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先行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事故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3、事故处理:

  (1)成立现场抢险工作小组,制定事故处理初步方案,随事态发展确定其它相关事宜。

  (2)现场工作小组必须以抢救伤员为第一要务,医务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伤情进行正确救援。并在确认所有伤员得到现场救护或送医疗机构救治后才能进行其它抢救工作。

  (3)若事故引发因素仍在继续,现场工作小组应切实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如切断电源、工事加固、紧急排险等),防止事故等级的扩大。

  (4)在确定事故没有再次对人员伤害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保全公司和客户财产(如涉及客户的财产损失,责任部门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商洽有关损失处理事宜)。

  (5)根据事故性质和损毁程度做好现场保护,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或再次发生事故。

  (6)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客户、保险公司等),做好财物损失评估工作,按相关规定做好理赔。

  (7)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应急预案5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事故发生部门的分管副厂长(副总经理)

  成 员:其他厂领导、厂工会、厂办、生技部、安监部、人资部、监审部、武保部、物业公司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2.1.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在发生烫伤威胁人身安全事件,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汇报。

  负责向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组织和提供在抢险过程中善后处理工作的物资和车辆供应。 根据事故报告宣布启动B级应急预案。

  当危及状态消除,宣告B级应急行动结束。

  2.1.3 日常管理办公室职责

  (1)明确本应急预案的修订周期及日常检查工作。

  (2)组织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根据事故报告宣布启动A级应急预案。

  (4)当危及状态消除,宣告A级应急行动结束。

  (5)发生事故(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2.1.4应急通讯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电话号码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主任手机 火警 119 消防队××××

  医院门诊 ×××× 市医急诊 120 厂总机 ×××× 厂部值班 ××××

  2.2危急事件的表述 2.2.1我厂在机组大小修,设备改造,日常生产维护等工作时,均有可能接触高温物体。

  2.2.2因现场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作业时,由于安全生产管理往往出现漏洞,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流于形式,少数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不强,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劳动保护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可能造成烫伤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威胁人身安全。

  2.2.3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A级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当发生烫伤事故造成2名以下作业人员一般烫伤不对生命构成威胁。

  B级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当发生烫伤事故造成2名以上人员一般烫伤或2名以下作业人员烫伤但对其生命构成一定威胁。 2.3危急事件的预防

  2.3.1 作业人员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29、30、31条规定。 2.3.2认真执行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及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

  2.3.3 对于机炉外管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普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更换。

  2.3.4 从事有压力、温度的容器检修工作时必须将该容器隔绝,放尽容器内余汽余水且压力到零(有条件可打开对空排汽进行鉴定),待容器内温度降至50℃以进时方可进入容器内工作。

  2.3.5 从事有压力容器的检修工作如果该容器有2台及以上并列运行的,如放水门接在同一母管上时,应做好防止运行的压力容器放水门突然打开,汽水倒灌的事故预想,必要时待检修的压力容器余汽,余水放尽,压力到零后关闭该容器放水门。

  2.3.6 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层,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应不超过50℃。

  2.3.7 禁止在工作现场存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2.3.8 煤粉仓清扫,受热面清洗和汽鼓内检修及燃烧室检修时应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第264、267、268、269、279条的规定。

  2.3.9 锅炉进行水压试验时,管理空气门及给水门的人员不准擅自离开,以免水满烫伤其他人员。

  2.3.10 机组运行中,不准对水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带压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工作。

  2.3.11 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时,须戴防护眼睛,在燃烧不稳时,不可站在看火门,检查门或喷燃器检查孔的正面。

  2.3.12 冲洗水位时,应站在水位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2.3.13 当锅炉发生灭火时,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第186条的规定。

  2.3.14 锅炉吹灰工作时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第191、192、193、194的规定。

  2.3.15 进行排污工作时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第195、196、197、198的规定。

  2.3.16 进行出灰工作时,作业人员要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第5节的有关规定。

  2.3.17 各级人员应尽可能避免和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安全措施。

  2.3.18 铸造车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排放熔化炉内废汽,防止因集气太多压力升高后铁水喷出烫伤作业人员。

  2.3.19 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和使用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如穿帆布工作服,戴防护眼睛或面罩,头戴工作帽,脚穿翻毛皮鞋并戴好护脚套等。

  2.4危急事件的应对及预案的启动与结束

  2.4.1 当发生烫伤人身事件后,现场人员应及时将汽水烫伤人员脱离危险区域,同时向烫伤人身伤亡事件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报,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事件分级宣布启动A级预案,并及时汇报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4.2 立即在现场用冷水时受伤者进行现场降温,以降低高温对皮肤的灼伤,同时联系厂医院。

  2.4.3 不得强行脱烫伤人员的工作服,以免扩大损伤烫伤表皮。

  2.4.4 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

  2.4.5危急事件结束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宣布A级应急行动结束。

  2.4.6当发生烫伤事件威胁生命安全时,现场人员应在汇报日常管理办公室的同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4.7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启动B级应急预案。

  2.4.8 在通知厂医院的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4.9 通知通讯部门确保通讯畅通。

  2.4.10 对烫伤严重者应禁止大量饮水,以防休克。

  2.4.11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当地安全监督局汇报。

  2.4.12 组织安监、生技、人力资源、工会及有关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及责任人。

  2.4.13 认真做好B级事故后的善后工作。

  2.4.14 危急事件结束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生产现场配置的电气设备、开关箱外壳、机械设备、电机没有触电保护接地,或保护接地线对地电阻超标,装置出现漏电时,作业人员有发生触电的危险。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不到位、高温造成电线绝缘部分破损或在潮湿多雨的夏季,操作人员易发生触电,导致触电事故。

  为加强用电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切实保证我企业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以及在触电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好事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本企业所有从事生产的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3、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

  3.1公司设立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 组 长:曹丽英 副 组 长:李祖文

  成 员:何海波、段维、林小平 3.2 职责 3.2.1 应急指挥部

  a) 负责公司发生触电事故时的统一调度指挥;

  b) 负责与医疗救治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紧急联络;

  c) 负责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3.2.2组长

  a) 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配合行政部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b) 负责组织对本应急预案的定期评审,负责组织应急预案在演练和事故发生后的评审,必要时对本应急预案修订。

  3.2.3 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员工进行触电知识和相关技能的培训。

  3.2.4 公司全体员工

  a) 发现有触电事故发生时,立即报告;

  b) 服从应急指挥部和医疗救治单位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并积极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配合救灾;

  c) 按要求参加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掌握必要的自救技能。 4、触电事故的分类

  触电是泛指人体触及带电体。触电时电流会对人体造成各种不同程度的伤害。触电事故分为两类:一类叫“电击”;另一类叫“电伤”。

  4.1电击及其分类:所谓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时所造成的内部伤害,它会破坏人的心脏、呼吸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甚至危及生命。其根本原因:在低压系统通电电流不大且时间不长的情况下,电流引导起人的心室颤动,是电击致死的主要原因;在通过电流虽较小,但时间较长情况下,电流会造成人体窒息而导致死亡。绝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电击造成的。日常所说的触电事故,基本上多指电击而言。电击可分为直接电击与间接电击两种。直接电击是指人体直接触及正常运行的带电体所发生的电击;间接电击则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后,人体触及该意外带电部分所发生的电击。直接电击多数发生在误触相线、刀闸或其它设备带电部分。间接电击大都发生在大风刮断架空线或接户线后,搭落在金属物或广播线上,相线和电杆拉线搭连,电动机等用电设备的线圈绝缘损坏而引起外壳带电等情况下。 4.2电伤及其分类:

  电伤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4.2.1、电弧烧伤,也叫电灼伤,它是最常见也是最严重的一种电伤,多由电流的热效应引起,具体症状是皮肤发红、起泡、甚至皮肉组织被破坏或烧焦。通常发生在:低压系统带负荷拉开裸露的刀闸开关时电弧烧伤人的手和面部;线路发生短路或误操作引起短路;高压系统因误操作产生强烈电弧导致严重烧伤;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而放电。

  4.2.2、电烙印,当载流导体较长时间接触人体时,因电流的化学效应和机械效应作用,接触部分的皮肤会变硬并形成圆形或椭圆形的肿块痕迹,如同烙印一般。

  4.2.3、皮肤金属化,由于电流或电弧作用(熔化或蒸发)产生的金属微粒渗入了人体皮肤表层而引起,使皮肤变得粗糙坚硬并呈青黑色或褐色。 5、应急响应措施

  5.1 报警联络:发现触电事故后,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成员报告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公司高管,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5.1.1、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报警内容包括:发生触电的'地点、部门、时间、触电人数、已采取的措施和待解决的问题等。

  5.1.2、拨打报警电话后,指挥部要安排1-2名人员到大门外路口引导救援车辆;

  5.1.3、经请示公司高管,指挥部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医疗救治单位报告触电情况。

  5.2 报警的同时,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对触电人员进行简单的救治。具体措施如下:

  5.2.1 脱离电源

  首先要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切断电源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立即切断触电者所触及的导体或设备的电源。二是设法使触电者脱离带电部分。

  注意事项:切断电源时,如果触电人员在高处,应采取防止高空坠落的措施,预防断电时,触电人员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1)低压触电时,可采取以下脱离电源的措施:

  a)如果电源开关或插销在触电地点附近,应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开插头。

  b)如果触电地点远离电源开关,可使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子等工具切断电源。

  c)如果导线打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触电人的身体压住导线,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等绝缘物,拉开触电者或移开导线。 d)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则可拉着他的衣服后襟将其脱离带电部分,此时救护人不得用衣服蒙住触电者,不得直接拉触电者的脚和躯体以及触碰周围的金属物品。

  e)如果救护人手中握有绝缘好的工具,也可拉着触电者的双脚将其脱离带电部分。

  (2)高压触电时,可采取以下脱离电源的措施:

  a)立即拉电闸或通知变配电室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电源开关。

  c)使用绝缘工具切断导线。

  5.2.2抢救伤员

  触电人员脱离电源后,发现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等待医护人员到达之前,应坚持不懈地做下去,直到医生到达。对已恢复心跳的伤员,千万不要随意搬动,以防心室颤动再次发生而导致心脏停跳,应该等医生到达或等伤员完全清醒后再搬动。

  5.3 配合救治

  a) 明确专人组织将发病的人员送往医院救护;

  b) 保证救治车辆的正常通行,维护正常救护秩序。

  6、事故处理和改进措施

  6.1 触电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副组长)进行调查,查明触电的原因、事故的性质、经过、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调查的结论填入“事故调查报告”中。

  6.2 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对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要做出行政或经济的处罚决定,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

  6.3 体系运行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向责任部门下发“不符合报告”,并按《改进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6.4 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应急小组组织对本应急预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本预案做必要的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7、培训和演练

  7.1 应急小组至少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1次应急准备与响应培训;

  7.2每年组织一次触电应急预案适宜性和有效性的评审。

应急预案6

  时间即将进入主汛期,全校师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今年安全度汛。为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是我联校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二、《预案》指挥机构

  1、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2、应急防灾办公室电话及联系人

  信息联络员:xxx

  电话:……

  3、各校应成立完备的'组织体系,保证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

  三、应急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校舍及周边环境可能对学校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建立观察和专人记录工作,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3、各学校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联校,保证让联校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各学校应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应急工作

  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2、各学校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校舍、学校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清楚,谁检查、谁签字,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4、各学校要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组、有组织疏散组、有事故检查组、有伤员运送组、有灾情回报组、有值勤巡查组。

  5、各学校应针对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请他们要有明确职责,才能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6、汛期到来,各校应重申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制度,特别是下雨时,生活教师应坚守岗位,把每位学生交到接送人员手中,杜绝擅离职守部分责任的行为。

  7、尽管假期将至,但在放假期间也要有专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制定好防范措施,放假时的家长通知书和责任书要做好续签工作,不留空档不漏签一人,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应急预案7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公司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在公司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公司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公司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指挥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二、火情确认: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是电器起火还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火情确认后中控室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发出警报信号。

  2.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公司人员。

  四、各级人员行动:

  1.公司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公司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指挥部赶到火场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报告火情。

  2.冷却灭火法;指挥部赶到火场后,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及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抑制灭火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启动消防泵、喷淋泵、配合火场灭火。

  2.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除火场烟雾。

  3.关闭空调,防止火势漫延。

  4.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

  5.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6.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控制,指挥部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公司负责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组织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慌张。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公司外围。同时立即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并指挥公司人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准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负责人员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并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

应急预案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合理配置抗灾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实现“大雪不成灾”目标,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切实维护人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锡林郭勒盟抗灾救灾应急预案》、《镶黄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旗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以及降雪后,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4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启动条件

  2.1 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1雪灾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1.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2.1.3雪灾造成局部房屋、棚圈倒塌的。

  2.1.4 雪灾成灾面积占全旗行政区划总面积的40%以上。

  2.1.5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2 启动程序

  2.2.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旗委、政府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2.2 旗委、政府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2.2.3本预案启动后,旗防灾减灾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体系

  成立旗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牧区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农牧业工作的副旗长担任,成员由旗直有关部门和条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部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旗防灾减灾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全旗防灾减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请求上级、周边地区支援,协调其他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3.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政府办、应急办、农牧业局、民政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4指挥部专业组职责任务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医疗防疫组、宣传报道组。

  3.3.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旗气象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3.3.2灾情收集评估组

  由旗民政局牵头,农牧业局、统计局、交通局、文体广电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3.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旗交通局牵头,农牧业局、民政局参加,必要时协调武警中队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

  3.3.4后勤保障组

  由旗农牧业局牵头,财政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电力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安置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为受灾人民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3.3.5 医疗防疫组

  由旗卫计局牵头,农牧业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牲畜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3.3.6宣传报道组

  由旗委宣传部牵头,旗文体广电局参加。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灾情的对外新闻发布,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4 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旗政法委:负责启动草原110治安防范报警系统,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并发挥应急指挥用。

  旗政务网络中心、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启动旗、苏木镇两级政府及旗直部门应急指挥中心,保证网络视频和电话线路联络畅通。

  旗委宣传部:负责防灾减灾预警预报发布,信息传递,避灾常识宣传普及,新闻发布、报道防灾减灾工作。

  旗农牧业局:负责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牲畜疫病防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联系肉食品加工企业,出栏牲畜;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等工作;抗灾车辆调度。

  旗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旗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旗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及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疏通堵塞公路,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旗商务局:科学调度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

  旗卫计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旗扶贫办:负责受灾贫困户的核查、汇总;负责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旗水务局:负责灾后解决人畜饮水工作。

  旗财政局: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资金的投入机制,负责安排紧急防灾救灾资金和紧急抗灾物资贮备所需资金,确保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负责抗灾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向上争取抗灾救灾资金;负责防灾救灾资金安排和调度。

  旗发改局:负责争取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旗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旗教科局:负责转移护送受灾地区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电力分局:负责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旗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旗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旗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旗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队伍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5 雪灾预警和灾情报告

  5.1 雪灾预警

  气象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5.2 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所在苏木镇政府必须立即向旗防灾减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6 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6.1 应急反应

  6.1.1 苏木镇级应急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苏木镇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安置过程由苏木镇政府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向政府应急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人民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旗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旗政府应急办。

  6.1.2旗级应急反应

  旗防灾减灾指挥部接到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旗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旗防灾减灾指挥部设在政府办,作为总指挥、总调度中心。根据灾情,必要时也可再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7 救灾备灾工作

  7.1 建立紧急救援队伍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人民组成。根据灾情,由人武部协调驻队伍、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计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人民得到及时救助。

  7.2 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

  旗、苏木镇两级要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7.3 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旗、苏木镇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住建、卫计、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饲草料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商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同时,适当储备饲草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8 附则

  8.1 旗应对雪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苏木镇政府、各社区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并要明确指挥机构、工作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措施、责任人以及具体联系方式,切实做到详实、具体、量化、细化,提前掌握应对雪灾主动权。

  8.2 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抗灾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部门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

  8.3 由旗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9

  一、应急预案编制的背景和目的

  1.背景

  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加,使得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发生洪涝灾害时,需要采取快速、高效的应对措施,以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目的

  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洪涝灾害的发生,并在灾害发生时迅速、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

  1.指挥部

  指挥部由防汛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2.应急救援小组

  应急救援小组由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组成,负责实施抢险救援行动。小组成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快速响应,在危险环境中进行救援工作。

  3.信息通报组

  信息通报组负责收集、整理和传达灾害信息,及时向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4.物资保障组

  物资保障组负责统计、调配和分发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预案执行流程

  1. 规划和准备阶段:

  (1)确定预案执行组织和负责人员,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预案的详细内容,包括指挥体系、应急措施、资源调配、信息收集和通报等;

  (3)调查研究历史洪灾情况、地理环境和水文气象条件,以确定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

  (4)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2. 监测和预警阶段:

  (1)建立完善的水文气象监测系统,实时获取水位、降雨量等数据;

  (2)设置预警标准和级别,制定预警发布机制;

  (3)根据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评估可能发生的洪水风险和潜在危害。

  3. 预警信号发布阶段:

  (1)根据预警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包括颜色、等级、受灾区域等;

  (2)向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发送预警信息,通知他们防范和应对措施。

  4. 应急响应阶段:

  (1)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2)确定应急指挥机构,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3)调配人员和物资到预定地点,准备应急救援行动;

  (4)加强对易发洪涝地区的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响应紧急求助。

  5.应急救援阶段:

  (1)根据洪水情况和预案要求,开展抢险和救援行动;

  (2)确保人员安全,优先救助被困群众,转移危险区域的人员;

  (3)组织疏散受灾人群,提供食品、医疗救助和临时安置等服务;

  (4)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的保护和维护,确保其运行安全。

  6. 信息发布和宣传阶段:

  (1)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向公众提供准确的信息;

  (2)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应对能力;

  (3)组织媒体参与,加强对外宣传和国际合作。

  7. 事后总结和评估阶段:

  (1)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事后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

  (2)更新和修订预案,根据总结的经验和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3)编写预案执行报告,完善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

  四、预案的实施和监督

  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和监督预案的实施。各部门和小组负责按照预案执行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

  五、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教训,预案需要定期修订和完善。指挥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修订后的预案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大家都熟悉新版预案的内容和要求。

  六、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为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熟悉预案的执行流程,指挥部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培训内容包括防汛知识、救援技能和预案要求等。演练应模拟真实情况,全面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七、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

  为了提高公众的防汛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挥部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传达洪涝灾害的危害和预防措施,提醒公众在灾害发生时采取正确的行动。

应急预案10

  为进一步推动全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扎实做好20xx年全地区应急救援工作和促进救援整体水平的提高,现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计划的编制

  为确保全地区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县(市)、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尽早谋划,编制详细的演练计划。各县(市)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地区直属有关部门既要编制好自身的演练计划,同时也要督导职责范围内相关单位、相关企业演练计划的编制与落实。

  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地区直属有关部门要根据《地区行署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各自单项预案的内容设定演练科目,开展地区层面的应急救援演练。其中,地区煤炭局要着重开展地下人员升井的演练;地区安监局要侧重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演练;地区公安局要围绕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救援进行演练;地区质监局要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地区住建局要开展建筑施工和高层建筑救援方面的演练;教育部门要开展应对校园突发事件和校车安全应急演练等,其他相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实际设定演练的重点,确保各项预案至少演练1次。

  各县(市)安委会要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和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全年的演练计划,并督导辖区各企业做好演练计划,并填报好演练计划表。

  地直企业和驻哈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上报20xx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高危行业企业至少要组织3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2次以上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同时要重点做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的各项工作,演练周活动计划要列入全年的应急演练计划,一同上报至地区安委办。

  二、演练计划的`上报

  各县(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地区有关部门在制订本单位的演练计划的同时,还要将所属单位、企业的演练计划进行汇总,编制成册,并于20xx年3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地区安监局监察支队。

  三、演练计划的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各自实际,统筹安排全年的演练计划,尤其要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期间的演练活动。地区安委会已将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没有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单位,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

  各有关单位要按时上报演练计划,演练前要及时将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报送至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地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履行好协调督导职责,确保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好演练计划。应急演练结束后,各牵头单位要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各单位要在演练结束后3日内将演练情况报地区安委办。

应急预案11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外架、井架、塔吊倒塌事故,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为了争取在第一时间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项目部倒塌应急预案。

  1、不论任何人,一旦发现有外架、井架、塔吊等施工设备倒塌的可能性,应立即呼叫在场全体人员进行隐蔽。

  2、现场人员应迅速通知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并打电话及时向集团应急抢救领导小组领导报告事故的发生情况。请求集团应急抢救领导小组的`支援。

  3、根据现场情况,若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救。应务必讲清手上人数、地点和人员受伤情况,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急救车尽快赶到事故现场。同时,现场急救人员在急救车到来以前,应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本项目部配备应急急救药箱1只,药箱存放在现场办公室。

  4、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5、现场安全员应对脚手架、井架、塔吊等施工设备倒塌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改正措施,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事故调查等有关处理报告,并上报集团应急抢救领导小组。

  各相关方联系电话如下:

  医院:110

  消防:119

  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xx

  所属办事处:xx

  项目经理:xx

  施工员:xx

  安全员:xx

  材料设备员:xx

  安全监督站:xx

  劳动保障部门:xx

  监理公司:xx

  甲方:xx

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

  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监测报告

  4.1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預測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地震預報,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指挥与协调

  6.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重大地震灾害

  6.2.1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恢复重建

  7.1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保障措施

  8.1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預測、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内地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内地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附则

  11.1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11.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13

  1、编制目的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建设期防台风工作,为项目部以及施工现场的防台准备、应急行动、恢复检查、恢复工作等提供应急标准和具体的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工程概况: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人员、设备。

  4、台风分级及危害分析

  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结合《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本预案预警信号施行福建省要求,福建省台风预警信号。

  本地区位于福建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夏秋季常有台风暴雨,每年5~11月为台风季节,主要集中在7~9月。台风季节长,夏秋受台风侵袭,在台风影响下,常带来狂风暴雨和风暴潮,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国民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威胁和危害。

  台风主要危害:大风浪对码头施工人员和船机设备的损伤,甚至毁灭性摧毁,包括工程结构实体。根据台风强度的不同,造成相对应的危害。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信号对应风险级别为:Ⅳ级(一般)对应预警告级风险级别、Ⅲ级(较重)对应警告级风险级别;Ⅱ级(严重)对应危险级风险;Ⅰ级(特别严重)对应灾难级风险。

  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提高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整合一切可利用资源,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的原则

  在施工地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做好预案编制和应急准备工作;在事故发生或灾害形成时及时启动预案,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活动;当灾害较大需要外界支援时,由业主统一指挥和对外联系,确保社会支援资源满足救援需要;

  3)、施工负责的原则

  根据项目部承包的工程范围,在事故发生或自然灾害形成时,首先进行应急行动,开展救援和抢险自救活动,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向外请求支援;

  4)、保证重点的原则

  在应急处置活动中,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必须把人的生命摆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伤害扩大,尤其要保证参加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被救援人员不要受到二次伤害;

  5)、分工负责的原则

  预案制定后在进行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时,首先应按施工生产作业范围落实分工;在情况紧急,事故单位确实无法满足自救时,应当及时向临近单位进行求助。

  6、组织机构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包括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部各部门和所属各施工队。

  6.2指挥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生产负责人

  成员:工程项目部人员及各部门主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分工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紧急事件级别,这些分析应根据相关危险类型、它的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进行;

  2、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3、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况(因故不在现场或在指挥中受伤)下履行其职责;

  (2)、领导小组副组长: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减缓事故后果的行动建议;

  3、进行现场事故评估;

  4、控制紧急情况;

  5、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3)、联络调度组负责人:

  1、联络调度组协助副组长对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2、积极组织救护和现场的保护;

  3、负责现场应急所需机械、人员的调度;

  4、负责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的控制,消除、监测工作;

  5、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灾害性气象的收集、反馈;

  6、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系及对外的联络,督促、监察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7、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

  (4)、医疗救护组负责人: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对伤员的临时处理和与最近医院联系;

  2、协助外部救援机构和转送伤员直至医疗抢救,并指定人员护理。

  (5)、物资供应组负责人: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保障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品、救护用品及其他物品;

  (6)、警戒保卫组负责人:

  负责现场的保护与警戒,疏通交通秩序,防止外来人的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等,需要时组织人员的疏散。

  (7)、善后处理组负责人:

  负责安排受伤者和事故期间亲属探视伤亡人员的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及家属接待安抚工作。

  (8)、事故救援队负责人

  负责现场抢救人员及财产,尽最大努力将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抢救事故现场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办公用品等。

  7、预防与预警

  7.1危险源监控

  防台预案中主要的危险源为台风带来的大风、大雨和风暴潮。

  根据中央台及福建省福清市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明确台风、暴雨来临的具体时间及规模,以便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本工程防台措施主要针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临时设备、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外架、临时活动板房等。根据不同的特点,采用加固、撤离等相应措施,具体见各级台风预警处置措施。

  7.2预警行动

  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发布台风预警,并跟踪台风动向,根据过程中变化的预警等级变更响应等级(蓝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号和红色预警信号,逐级递增)。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的台风预警信息根据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再由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下发通知至各施工队及班组,并召开专项会议落实具体措施。

  Ⅳ级(一般)、Ⅲ级(较重)的台风预警信息由项目部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信息通知发布,以书面的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及班组。

  8、信息报告程序

  迅速报告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如现场发生突发事项,直接拨打台风期间项目部24小时值守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项目部24小时联系手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自身无法完成救援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反应,请求支援;及向当地有关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9、应急处置

  9.1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区,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实行一级响应程序。

  较重(Ⅲ级,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实行二级响应程序。

  严重(Ⅱ级,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实行三级响应程序。

  特别严重(Ⅰ级,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实行三级响应程序。

  9.2响应程序

  A、一级响应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下令启动一级响应应急程序;由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执行该指令,报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整改隐患,落实责任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台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密切关注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及时向xxx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保证现场人员和关键设备的撤离需要。同时着手餐食准备和确定避风场所。

  抢险组负责协调和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紧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室外物品。

  现场人员正常上班,施工现场停止大型作业,做好固定设施加固工作,做好现场人员和重要设备撤离的准备。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xxx急领导小组指令,实施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B、二级响应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主任下令启动二级响应应急程序,由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执行该指令,报xxx安全部。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部与项目部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项目部根据会议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整个项目安全检查,落实不符合项的整改措施、责任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台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密切关注关媒体报道的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及时向上级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保证现场人员和关键设备的撤离需要及,防台抢险物资运输车辆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抢险组负责协调和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紧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室外物品,随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进入戒备状态。

  现场跟据情况,停止施工作业,做好现场人员和重要设备撤离的准备。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C、三级响应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及红色预警信号时;xxxx安全部下令启动实行三级响应,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协调部署应急资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部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根据上级应急部署适时下达人员撤退指令。项目部根据会议要求落实相应措施,执行下达的指令;

  应急抢险组评估检查重点为:高大设备和建筑物、排污管道入口/出口、临时房屋、高处可移动物品、临时物料堆放场所、道路安全、施工用脚手架、设施加固情况等。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必须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台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同时全部领导小组亦必须进入岗位,协助实施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保证现场人员和关键设备的撤离需要。

  抢险组组长或各项目部总经理负责协调承包商人员和队伍参与抢险。

  物资保障组组长负责抢险物资的调配。

  启动撤离指令,现场办公室人员要收集好各类物品入柜,人员撤离。

  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级抢险队伍必须进入战斗状态,根据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D、应急响应的终止

  当中央气象台和当地气象部门已宣布解除台风预警或台风的风力已经减弱到6及以下风力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宣布终止应急行动:

  9.3处置措施

  本工程主要为建筑施工,塔吊、人货梯设备、工作较多,将根据不同的应急响应及台风预警型号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气象台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将在48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1)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在台风来临之前检查放置在外脚手架及楼层屋面的材料、生活区空调室外机、雨篷,建筑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确保安全。检查、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3)通知各班组长等重点设防的操作人员,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对工地现场易受台风影响的材料和设备及时入库;不易入库的进行整理、固定、覆盖,做好防雨、防风等措施。

  (5)准备适量的黄沙、麻袋、水管应急材料和医疗救急用品;调试抽水泵、应急灯、对讲机等设备;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保证疏通。

  (6)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保护和加固措施,进行沉降观测并记录;测量点、原始坐标和高程点做好保护。

  2、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将在24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1)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低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2)项目部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3)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4)落实机械设备防台措施:用地锚、钢丝绳斜拉索加固固定塔吊、人货梯等高大构筑物。

  (5)落实临时设施防台措施:加固临时板房、民工宿舍(压顶、反拉等措施)。

  (6)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全面排查电源线、配电箱和开关,消除安全;加固固定配电箱,不能固定的配电箱提前收拾好。

  (7)高空、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特别是施工平台防台措施:检查加固,固定嵌岩桩架,如有问题的进行撤离;无关设备、材料撤离平台。

  (9)与电力、通信等部门沟通,并配备必要的对讲机,确保现场通讯畅通;

  (10)与当地医疗机构保持密切地联系,随时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11)组织抢险队伍要进行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其它同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3、当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时:

  (1)时刻关注气象预报发布的实况气象信息,实施了解台风动态。

  (2)进入防台风、防暴雨状态,各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到岗位准备应急措施,做好值班及巡查工作。

  (3)项目部人员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台风可能造成停水停电等现象,要及时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储备工作,并检查确保备用发电机性能良好。

  (4)落实防雨、防洪措施:施工现场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用电设施和临时设施落实防雨措施;清理排洪管沟,保证排水畅通。

  (5)施工作业停止,人员根据要求离开作业区,前往预定的避风地避风。

  (6)除大型设备无法撤离外,其余将可移动机械设备撤现场,撤离不能固定的配电箱。

  (7)大型固定设备无法撤离,采取与建筑主体进行捆绑固定,无松动;

  (8)工地停止露天施工。

  (9)关紧门窗,高空设施的加固和处于危险作业面员工的转移;高空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10)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台风期间,工地每天组织上、下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当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1)时刻关注气象预报发布的实况气象信息,实施了解台风动态。

  (2)xxxx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均进入紧急防风防暴雨状态,严格执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由业主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防台要求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停止所有作业,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除抢险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加强自我防护。

  (5)各类建设工地全部停工,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6)露天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7)抢险队伍就位;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8)工地人员全部进入避风地;

  (9)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开放临时庇护设施,转移危险作业面的员工到安全场所,密切注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10)灾后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5、当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时:

  (1)发布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提示项目施工人员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停止所有作业和外出;

  (3)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锁紧屋内的门窗,远离挡风门窗;

  (4)应急指挥中心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6)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寻求支援。

  (7)抗台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6、应急响应的终止后处置措施

  台风过后,当风力降到8级以下时,后勤保障组迅速组织人员驾车巡视全工程现场;当风力达到6级以下时,应徒步巡视项目工地各个角落,寻找是否有伤员。

  当风力达到6级以下时,各抢险小组迅速检查所有各自负责的台风现场,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抢险;

  台风过后,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待台风完全过后,各单位组织人员对台风过后的现场进行摄影、摄像记录;

  各单位抢险队配合本单位进行防台工作总结,形成报告,并在台风完全过后第二天上午将报告报到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总结整体紧急应变情况,形成报告,经防台防汛应急总指挥审阅后,报业主单位和总公司;

  经防台防汛应急总指挥召集紧急应变机构成员进行研讨,检查和评价防台工作,改进紧急应变系统;

  做好重点部位台风、暴雨后的安全措施。

  所有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所有的施工生产及生活用电前必须经专业电工进行特殊检查,维护后才能送电投用。

  组织人员对办公室、宿舍、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进行排水、消毒等工作,杜绝瘟疫等传染病的传播。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塔吊、人货梯、平台等结构工程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才可恢复使用。

  所有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临时栏杆、孔洞盖板等应由专业人员检查其安全可靠性,凡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或重新搭设后投用。

应急预案14

  一、综合说明

  本工程主要施工项目为旧标志更换、新增标志标牌等。施工中应加强交通安全维护与施工安全防护。

  标志基础应提前完成并做好养护,大型标识标牌采用吊车配合人工安装,其他采用人工辅以小型机械施工作业,标识标牌制作、反光膜粘贴等实行车间作业,现场安装。

  二、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

  所有标志标牌的设置,包括位置(角度)、标牌尺寸、板面设计、反光膜等级等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设计与相关规范执行,确保交通标识标牌的使用功能。反光膜仅局部小面积更换且施工条件允许时,可采用现场施工处理的方法,但反光膜品牌等级与原膜一致,且逆反射系数和平整度应满足要求。

  新增加的标志标牌基础应提前完成,且砼强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上部立柱、标牌的安装。

  1、材料要求

  更换标志标牌作业所用材料即交通标志标牌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等相关规范要求。标志基础混凝土所用等材料应满足规范要求。

  2、新增标志标牌施工方法

  2.1工艺流程

  施工区域交通管制→施工放样→基础施工→标志标牌加工制作→现场安装(立柱→横梁安装→面板安装)→现场清理、撤离

  2.2施工放样

  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按设计或计算确定),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应由交通流的行进方向来确定。

  2.3标志基础

  ⑴基坑采用人工辅以小型机具开挖。现浇砼时,大型基础砼模采用钢模拼装,小型基础可不立模板,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要求。

  ⑵立模、钢筋制安应符合设计与规范规定,预埋的地脚螺栓和底法兰盘位置要正确。浇筑砼时,应保证底法兰盘标高正确,保持水平,地脚螺栓保持垂直。

  ⑶浇筑好的砼基础应进行养护,安装支柱前完成基坑回填夯实。

应急预案15

  1.触电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将触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触电事故类型与危险性分析

  2.1事故类型

  厂区触电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为:轻度触电、局部电伤、触电休克、触电死亡。

  2.2危险程度分析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电击、电伤和电磁场生理伤害。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破坏人的心脏、肺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电流对人体造成死亡的原因主要是电击。电伤主要有电弧灼伤、熔化金属溅出烫伤等。电磁场生理伤害是指在高频电磁场作用下,使人出现头晕、乏力、记忆力减退等神经系统的症状。

  3.触电事故预防

  3.1电工严格执行《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电气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2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装、维修、调试设备时必须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3应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电气装置作业;

  3.4按规定对设备、电路等进行检查和维护,有故障的设备需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维修;

  3.5发现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损坏应及时更换,保证绝缘性能预防漏电;

  3.6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做到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禁止私自拆装用电设备;

  3.7保证最小电气安全空间距离,主要包括各种线路的安全距离、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检查维修时的安全距离;